IR-2024-304,2024 年 12 月 4 日 华府—國稅局今天提醒納稅人,要避免那些發起稅務詐欺計劃的推廣人, 其計劃涉及捐贈封闭型控股企業的所有權權益,這些計劃有時被稱為「慈善有限責任公司」。 這些推廣通常針對較高收入的納稅人,並被國稅局認為濫用交易。 納稅人應記住,他們始終對報稅表上所報告的資訊準確性負責。參與濫用計劃以減少他們的稅務責任,可能會導致評估正確的欠稅、罰款、利息以及可能的罰款和監禁。慈善機構也需要小心,不要故意啟用這些計劃。 雖然納稅人可以適當地扣除捐贈其封闭型控股企業的權益,但不良的推廣人有時會誘騙納稅人參與涉及虛假慈善扣除的計劃。 這些計劃通常鼓勵高收入納稅人創建有限責任公司(LLC),將現金或其他資產投入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將大部分無投票權、非管理的成員單位捐贈給慈善機構,而納稅人保持對投票單位的控制權,並直接或間接收回現金或資產供個人使用。推廣人有時可以控制接收捐贈的慈善機構。 國稅局正在調查濫用交易 國稅局目前正在使用各種合規工具來打擊濫用捐贈行為,包括對報稅表進行徹底審計和民事處罰調查。國稅局已經發現數百份提交的報稅表有使用這種濫用的慈善捐贈計劃。國稅局在該領域積極調查推廣人和對納稅人審計,目前已導致一名推廣人認罪(英文),並且其他人因此計劃被刑事定罪(英文),包括一名承認妨碍司法公正(英文)的捐贈者。 為了避免處罰、利息和可能的罰款或監禁,國稅局鼓勵納稅人警惕不良的推廣人推銷的濫用交易。 濫用計劃設計 在「慈善有限責任公司」計劃中,推廣人收取費用創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文件。然後,他們協助將納稅人的資產轉移到有限責任公司,並創建旨在將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單位轉贈給慈善機構的文件。推廣人可能會提供支持所聲稱捐贈價值的評估,甚至可能提供願意接受成員單位的慈善機構名單或確定將接受捐贈的單一慈善機構。 推廣人可能會錯誤地告知客戶,他們可以在捐贈後保留控制權並合法使用轉移給有限責任公司的現金或其他資產以供自己的個人使用。推廣人也可能會執行「退出策略」,讓納稅人在一段時間後以顯著的折扣價購回他們的捐贈。 一般而言,納稅人不能扣除少於其財產全部權益的慈善捐贈,而保留對已捐贈的權益的控制或購回資產的權利,將取消該交易作為可扣除的慈善捐贈的資格。 注意危險訊號 納稅人應警惕任何涉及將資產轉移給有限責任公司的計劃,然後將大部分無投票權、非管理的成員單位「捐贈」給慈善機構作為「慈善捐贈」,而納稅人保持對資產的控制權和使用權限。有效的慈善捐款要求納稅人將捐贈的資產的控制權給慈善機構。 當納稅人被承諾以慈善捐贈獲得減稅以外的任何個人利益時,他們應該謹慎行事。 納稅人應仔細審查可能存在危險訊號的交易。下面介紹幾個例子: 推廣人將交易宣傳為在「免稅環境」中增加財富併申請慈善捐贈扣除額的一種方式。 推廣人推廣一個需要創建一個或多個實體以進行慈善捐贈的計劃。 創建不從事任何商業活動的實體,以促進慈善捐贈。 捐贈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將現金或其他資產借給納稅人或相關方。 慈善機構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對有限責任公司或其資產沒有控制權。 捐贈後,納稅人可以個人使用捐贈給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 推廣人在捐贈之前協助納稅人創建知識產權以資助有限責任公司。 納稅人在捐贈後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資金購買人壽保險保單,使其繼承人或有關人受益。 納稅人保留以低於公平市場價值的價格從慈善機構收回捐贈的有限責任公司權益的能力。 推廣人要求納稅人使用特定的評估師和/或慈善機構。 評估未考慮整個交易的所有事實和情況,例如納稅人在捐贈後從有限責任公司中移除所有資產的能力。 正確申報捐贈封闭型控股企業的權益 想要正確申報封闭型控股企業的權益捐贈以進行慈善捐贈扣除,納稅人必須保留記錄以顯示: 收到企業權益的慈善組織的名稱和地址。 捐贈日期。 關於封闭型控股企業權益的詳細描述。 根據所申報的扣除額,還有額外規定。如果捐贈為: 250 美元或以上,納稅人必須獲得慈善組織提供的捐贈同期書面確認(英文)。他們需要在提交捐贈行為所在納稅年度稅表的日期或提交該稅表的截止日期(包括延期)當天或之前獲得該文件,兩個日期以較早者為準。 超過 500 美元但不超過 5,000 美元,納稅人還必須填寫表格8283,非現金慈善捐贈(英文),A 部分,並將其附到稅表中。 超過 5,000 美元,納稅人必須獲得對捐贈財物的合格評估並且填寫表格 8283, B部分,包括合格評估師和慈善機構的簽名。 500,000 美元或以上,納稅人必須執行上述所有操作,並在稅表中附上合格評估的完整副本。 有關合格評估的要求,請參閱第 561 號刊物, 確定捐贈財產的價值(英文)。 法院裁決 隨著國稅局致力於增加涉及高收入和高財富納稅人以及複雜的合作夥伴關係和公司的合規活動,濫用有限責任公司單位進行無效或不可接受的捐贈以及其他可疑交易的行為已成為國稅局的焦點。 國稅局正在對有濫用行為的推廣人展開多項調查,並繼續審計封闭型控股企業的捐贈行為。 涉及這些計劃的推廣人及其客戶的刑事定罪案例包括: 佛羅里達州律師在欺詐慈善捐贈稅計劃中被判入獄 8 年(英文) 稅務律師及保險代理因避稅計劃被定罪(英文) 欺詐性避稅計劃的客戶妨礙司法公正(英文) 禁止推廣這些計劃的民事禁令範例: 聯邦法院取締涉嫌涉及慈善有限責任公司和慈善有限合夥企業的全國性稅務欺詐(英文) 如何舉報稅務欺詐 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舉報濫用稅務欺詐 14242表格,舉報可疑的濫用稅務推廣或代報稅人(英文) PDF,用於舉報可疑的濫用避稅騙局以及推動此騙局的代報稅人。 使用財政部稅務行政監察長(英文)網站上的舉報表格或致電800-366-4484。 更多資訊 第 526 號刊物,慈善捐贈(英文) 第 561 號刊物, 確定捐贈財產的價值(英文) 表格 8283,非現金慈善捐贈(英文) 稅務主題 506, 慈善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