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文件應保存多久取決於文件所記錄的行為、費用的種類或事件內容。一般而言,您必須保存能夠證明您申報在稅表上的每項收入或扣除的記錄,直到該稅表的限期期滿為止。 稅表限期是指您在這段期間內可以修改您已報的稅表以獲得優惠或退稅,或是國稅局可以徵收額外稅金的期間。下面的資訊適用於所得稅表限期。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述年度指的是稅表申報後開始算起的年度。在報稅截止日前申報的稅表被視作是在截止日當天申報的。 備註:保存您申報的稅表副本。它們有助於您準備未來的報稅,而且若要修改稅表也便於計算。 適用於所得稅報稅表的限制期 資料記錄保存三年如果以下(4)、(5)、(6)條與您的情況不符。 資料記錄保存三年從您申報原始稅表日算起或兩年從您付稅日算起,兩者間以較晚的日期為準, 如果您在申報稅表後又申請了優惠或退稅。 資料記錄保存七年如果您申報了無價值證券的虧損或壞帳的扣抵。 資料記錄保存六年如果您沒申報應報的收入,而且沒報的金額超過您報在稅表上的總收入的25%。 資料記錄永久保存如果您沒有報稅。 資料記錄永久保存如果您申報了虛假的稅表。 就業稅的記錄保存期是從稅金應繳日或付稅日算起至少四年,兩者間以較晚的日期為準。 在您決定要保存或丟棄資料記錄時,請用下面的問題來評斷每一份記錄的去留. 資料記錄是否與資產有關? 一般來說,將與資產有關的資料記錄一直保存到您申報處置這些資產的那份稅表的限期到期為止。您必須保存這些記錄,以便計算折舊、攤還或是折耗扣除額,或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資產時計算利得或虧損。 如果您以免稅交換的方式獲得資產,該資產的基價等於您交換出的資產的基價加上您付的現金。您必須保存舊資產與新資產的資料記錄,直到您申報以納稅方式處置新資產的稅表的限期到期為止。 我應如何處理我的資料記錄用於稅務以外的目的? 當您的資料記錄不再需要為稅務目的保存時,請勿立即丟棄,而應查看是否為了其他用途需要保存更久的時間。例如,您的保險公司或債權人可能要求您將資料記錄保存比國稅局規定更長的時間。 刊物 關於第547號刊物,意外事故、災難以及竊盜 關於刊物 536,個人、遺產和信託的營運淨損失(NOL)(英文) 關於出版物 583——創辦企及紀錄留存(英文) 關於刊物 225,農民稅務指南(英文) 出版物 594——IRS 催收流程(英文) (PDF) 關於第17 (ZH-T) 號刊物,您的聯邦所得稅(適用於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