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案件符合上訴條件, 我们會以客觀嶄新的角度審查您案件中的事項,並且與您安排一次會議。 我們的會議是非正式的, 通過書信、電話或個人會議的方式進行,可以是當面或網路會議。我們也許能夠解決您的案件, 幫助您避免昂貴費時的法院審判。 我們會考慮您不同意的任何理由, 但以下情況除外。
- 道德方面
- 宗教信仰
- 政治或憲法論證
- 基於良心的反對或類似理由
您的責任 - 您應該:
- 聽我們對您的上訴權利和上訴流程的解釋,包括解決您的案件的時間表 。
- 請列出您不同意的所有事項及理由,並且告訴我們您對於事實及法律的認知。
- 請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向我們提供對您的案件有幫助的額外資訊或文件。
注意: 如果您提出先前未提供給審查員或收稅專員的新資訊,我們可能發還您的案件或轉介您的資料作進一步審查。您會收到他們的意見,並有機會提出答覆。
- 及時回應我們的時間安排和資訊要求
一般資訊:
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上訴辦)的組織結構 (英文) PDF是為解決國稅局處理的各種案件和問題而設立的。 上訴辦公室解決您案件所需的時間會根據您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情況而有所不同。 在上訴辦公室與您聯繫后, 如果您對具體的時限有疑問, 應直接向上訴辦公室或分配給您的處理案件的官員提出。
如果您在與國稅局打交道時遇到困難, 或對您的稅務問題有疑慮而國稅局又無法解決, 您可以聯繫當地納稅人辯護服務尋求幫助。
如果您向美國稅務法庭提出申訴書,上訴辦公室可能會給您打電話
國稅局的上訴辦公室尋求解決納稅人和國稅局之間的糾紛,而不需要進行訴訟。向美國稅務法庭提出申請的納稅人,如果事先沒有機會嘗試與上訴辦公室解決他們的案件,上訴辦公室可能會與他們聯繫。傳統上,上訴辦公室通過郵件與納稅人聯繫,提出討論案件的可能解決方案。為提高解決程序的及時性,上訴辦公室已開始通過電話與某些納稅人(或納稅人的授權代表,如果有的話)進行初步接觸 (英文)。 PDF這種電話聯繫一般發生在納稅人因國稅局通信審查部門或收入少報部門的信件而向法院提出申請的案件中。上訴辦公室認識到,一些納稅人可能會擔心自稱是國稅局上訴辦公室的來電者是否真的來自上訴辦公室。
您如何知道電話是否真的來自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
您是否向美國稅務法庭提交了一份申訴書?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您可能會收到一個上訴官員的電話,討論您的稅務糾紛和解決方法。
如果上訴官員無法通過電話聯繫到您,他們可能會留下一般的語音郵件信息。當上訴員工留下語音郵件時,他們將包括自我識別的信息,如他們的姓名,職稱,證章號碼和聯繫信息。
上訴電話核實程序
在通話過程中,上訴官員將向您提供他們的姓名、證章號碼和他們的聯繫信息,包括電話號碼、電子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上訴官員還將知道備審案件編號以及有關您的案件的具體細節。
上訴工作人員絕不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或銀行信息
此外,在這次通話中,上訴官員可能會要求您通過郵件、傳真或以 @irs.gov結尾的電子郵件地址向上訴辦公室直接提交有關您的申訴的額外文件。
查閱案卷
您可能有權獲得一份與您的上訴要求一起寄給上訴辦公室的行政案件檔案的副本。如果您符合標準,我們將為您提供機會,在您的上訴會議之前要求獲得該信息。分配給您的案件的上訴員工將更詳細地解釋這一過程。
納稅人辯護服務處
如果您在與國稅局打交道時遇到困難,或者對您的稅務事項有疑慮,而國稅局在多次嘗試後仍未能解決,您可能希望聯繫當地的納稅人辯護服務處尋求幫助。
常見問題
作出納稅評估或開始徵稅行動的國稅局查稅或徵收辦公室將考慮您的抗議, 並試圖解決有爭議的稅務問題。
如果該辦公室無法解決這些問題, 他們將把您的案件轉交給我們考慮。 在此之前, 請不要聯繫上訴辦公室。
在我們收到並審查您的案例後,您可以收到我們的回覆。如果在您提出要求上訴的抗議後已經超過120天,而您還沒有得到上訴處的回覆,您應該聯絡您提交上訴要求的國稅局辦公室。如果您不知道哪個國稅局員工或辦公室處理您的案例,請致電國稅局納稅人援助熱線。
我們可以告訴您是否您的案子已被指派給上訴人員, 以及如何直接聯繫該專員。 被指派的上訴專員是您的上訴案件的所有相關問題的最佳聯繫人。 您可以撥打855-865-3401與我們聯繫。 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識別號碼, 我們會在48小時內調查案件的狀態並回復您的電話。 如果我們還沒有收到您的案子, 您將不會收到我們的回電。
您應該首先要求與上訴專員的主管交談。 您收到的確認收到上訴案件的信函上將提供此聯繫信息。如果他們也無法解決您的問題或疑慮, 您可以要求與主管該辦公室的地區主任交談。
上訴辦公室處理您的案件所需的時間取決於多個因素。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案件類型、案件事實、問題的複雜性、法律先例的可用性、涉及的其他法律理論以及上訴辦公室對訴訟風險的認定。如果您在上訴之前已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請,則您的案件屬於已立案的"備審" 案件,所涉及的時間也將受到法院確定的日期和時間範圍的影響,這超出了上訴部門的控制能力。直接從合規部門收到的未向稅務法院申請的案件被稱為 "非備審" 案件。有關非備審案件平均時限的更多資訊,請訪問 獨立上訴辦公室顧客滿意度調查 (英文)。
每一個上訴機構的職能部門都有一名高层执行主管負責監督其運作。 如果您的擔憂上升到該水平, 您可以聯繫相應的執行辦公室。 有關每個職能的信息,請參閱上訴組織結構圖(英文) PDF。
如對上訴辦公室的運作有重大問題或疑慮, 您可向上訴總部辦公室提出。 信件也可寄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ndependent Office of Appeals
1111 Constitution Avenue, NW - Room 3615
Washington, DC 20224
請勿將您的上訴請求郵寄至此地址。
該辦公室不處理上訴請求。 請將您的上訴請求直接郵寄給處理您这有關案子的國稅局人員或辦公室。
有關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的結構和領導層的更多資訊, 請參閱上訴組織結構圖(英文)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