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符合下列情況,上訴處也許適合您 : 您收到國稅局的信函上面解釋您有上訴權到對國稅局的決定提出異議。 您不同意國稅局的決定。 您沒有簽署寄給您的協議書。 如果您符合上列條件,您可以在規定其限內提出上訴會議聽證要求。 要決定您是否應對稅務爭議提出上訴,請考慮以下事項。 如果您相信: 國稅局基於對法律的誤解做出了錯誤的決定,查看關於您的問題的刊物 由於對事實的誤解,國稅局沒有正確適用法律,準備好澄清和支援您的立場 國稅局正在對您採取不適當的追索徵收行動,或者您的折衷付稅提議被拒絕,並且您不同意該決定,準備好澄清和支援您的立場 國稅局使用的事實不正確,那您就應該整理記錄或其他證據來支援您的立場 除了普通的上訴程式外,我們還提供調解方案(英文),可快速解決爭議的事項。 如果您符合下列情況,上訴處就不適合您: 您收到的國稅局信函只是一份帳單,內容並未提到上訴處。 您在審計期間沒有向查稅員提供所有資訊來佐證您的立場。 您唯一的顧慮只在於付不出欠稅金額。 如果您不符合上訴的條件,請聯絡負責您案件的國稅局專員或打電話請求協助 以找出要聯繫的正確國稅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