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在一個日曆年內提交 10 份或更多任何類型的申報表,則通常必須在 2024 年及之後以電子方式提交稅務和資料申報表。在計算10 份或以上這個門檻時,企業不必把8300 表格, 在貿易或商業中收到超過10,000 美元的現金支付的報告 (英文) 計算在內,但必須在2024 年及之後的每個提交10 份或更多其他申報表的日曆年以電子方式提交8300 表格。 此外,如果合夥企業擁有超過 100 名合夥人,則合夥企業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申報表;如果在日曆年內提交至少 10 份任何類型的申報表,則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其合夥企業申報表。 請求豁免電子申報的要求 8508 表格 – 如果要求您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申報表會讓您遭受過度的困難, 您可以對以下原本需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表格請求豁免: W-2、W-2AS、W-2G、W-2GU、W-2PR、W-2VI、1042-S、1097-BTC、1098 系列(1098-F 除外)、 1099 系列、3921、3922、5498 系列(5498-QA 除外)和8027 以及平價醫療法案(ACA) 表格1094-C、1095-B 和1095-C。可提交8508 表格,要求豁免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申報表(英文) PDF。經核准的豁免請求僅對當前納稅年度的電子申報要求提供豁免。申報人仍需向國稅局或社會安全局(英文)提交紙質表格。 如果國稅局授予豁免以電子方式提交任何此類資料申報表的請求,則該豁免將自動適用於該日曆年期間的所有 8300 表格。然而,企業不得單獨請求豁免以電子方式提交 8300 表格的要求。 為每名申報人的納稅識別號碼 (TIN) 提交單獨的 8508 表格。您必須向國稅局提供 8508 表格上要求的所有資訊,以便處理請求。您應該在申請豁免的申報表截止日期前至少 45 天向國稅局的技術服務作業 (TSO) 提交 8508 表格。通常,TSO 直到申報表到期的該年度 1 月才會處理豁免請求。請求豁免可透過傳真(首選方法)至:877-477-0572(美國境內)或 304-579-4105(國際),或郵寄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Attn: Extension of Time Coordinator, 240 Murall Drive, Mail Stop 4360, Kearneysville, WV 25430。請傳真或郵寄,切勿同時使用。無論您的請求被核准或是遭到拒絕,您都會收到通知。 8508-I 表格 – 如要請求豁免以電子提交8966 表格,FATCA 報告(英文),請使用 8508-I 表格,要求免除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申報表(適用於 8966 表格)(英文) PDF。國稅局將評估您的請求,並通知該請求被核准或是遭到拒絕。您應該在申請豁免的8966表截止日期前至少 45 天向國稅局的技術服務作業 (TSO) 進行提交。豁免申請從申報表到期的日曆年的 1 月 1 日開始處理。郵寄豁免請求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FATCA, Stop 6052 AUSC, 3651 South IH 35, Austin, TX 78741. 其他申報表 – 如果要求您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申報表會讓您遭受過度的困難, 您可以對以下原本需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表格請求豁免: 1042、1065、1120、1120-F、1120-POL、1120-S、4720、5227、5330、5500-EZ、8038-CP、8596、8918和 8955-SSA。每個表格的說明提供了程序。您應該在申請豁免的申報表截止日期前至少 45 天提交請求。您將收到有關您的請求是被批准還是被拒絕的通知。 您不能請求豁免表格 990、990-EZ、990-PF、990-T、5500 和 5500-SF 需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要求。 宗教豁免電子申報的要求 國稅局已向因使用電子方式提交申報表所需技術與其宗教信仰發生衝突的申報人授予行政豁免,免除其以電子方式提交申報表(如下所述)的要求(宗教豁免)。提交紙本表格無需事先獲得國稅局批准。 如果使用電子申報所需的技術與您的宗教信仰衝突,您將自動免於以電子方式提交以下申報表。但是,您仍然需要向國稅局提交紙本申報表。 8508表格 – 您應提交表格 8508,通知國稅局您有資格獲得宗教豁免。提交表格 8508應在提交表格 W-2、W-2AS、W-2G、W-2GU、W-2PR、W-2VI、1042-S、1097-BTC、1098 系列(1098-F 除外)、1099 系列、3921、3922、5498 系列(5498-QA 除外)和8027 以及平價醫療法案(ACA) 表格1094-C、1095-B 和1095-C之前。為每位申報人的納稅識別號碼 (TIN) 提交單獨的 8508 表格。將通知傳真至:877-477-0572(美國境內)或 304-579-4105(國際)或郵寄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Attn:Extension of Time Coordinator, 240 Murall Drive Mail Stop 4360, Kearneysville ,WV 25430。請傳真或郵寄,切勿同時進行。 其他申報表 – 自動宗教豁免電子申報的要求也適用於表格 1042、1065、1120、1120-F、1120-POL、1120-S、4720、5227、5330、8038-CP、8300、8596、8918、8958、和8958-SSA。您應在提交這些表格之前通知IRS 您有資格獲得宗教豁免,方法是在提交的申報表的第1 頁頂部用粗體字母寫下“Religious Exemption (宗教豁免)”,並按照每個表格的說明所提供的程序進行操作。宗教豁免不適用於豁免表格 990、990-EZ、990-PF、990-T、 5500、5500-EZ 和 5500-SF需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要求。 申請延期提交 8809 表格:一旦您知道需要延長提交時間,您可以申請延長提交下列表格的時間:W-2、W-2G、1042-S、1094-C、1095 系列、1097-BTC、1098 系列、1099 系列、3921 、3922、5498 系列和 8027 資料申報表, 但不得早於申報表到期當年的 1 月 1 日。使用 8809 表格,申請額外時間以申報資料申報表(英文)。 對於大多數表格, 可透過電子申報資料申報表 (FIRE) 系統線上填寫表格 8809; 查看 FIRE 的可用日期。您需要為用以提交資料申報表的傳送控制代碼(TCC)提交申請才能獲得 TCC,請參閱第 5911號刊物(英文) PDF,IR TCC 的教程。完成申請時,您將不會看到填寫延長時間的選項。您只需要選擇要求延期的表格類型。一旦您得到 TCC 後, 請登錄 FIRE 或創建 FIRE 帳戶以使用「填寫延長時間」選項。可在主選單中,選擇「延長時間請求」, 然後選擇「填寫延期申請表」,再按照說明進行操作。在您可以要求自動延期 30 天的資料申報表的數量上是沒有限制的。每名申請延期的申報者必須在申報表的到期日之前填寫 8809 表格。如果表格填寫正確且及時,您會在螢幕上收到線上填寫完成的 8809 表格的即時確認。在申報表到期年份的 1 月份的第一週可用此選項。經批准且具有傳送控制代碼 (TCC) 的 FIRE帳戶用戶也可以透過 FIRE 系統以電子方式申請延期,上傳文檔的格式需依據規範, 如1220 號刊物,表格 1097、1098、1099、3921、3922、5498 和 W-2G 的電子申報規範(英文) PDF所示。如果您已經要求自動延期,現在需要額外 30 天的延期,則必須提交紙本表格 8809。 請注意,提交表格 W-2、1099-NEC、1099-QA、或 5498-QA的時間不會自動延長。因為這些表不能自動延期,所以必須提交一份紙質的8809表,以便申請延期申報這些表格。對於表格 W-2 或 1099-NEC,申報人還必須滿足表格中列出的條件之一。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請求,並由申報人/傳輸者或正式被授權簽署申報表的人簽署;將不再受理電子版的額外延期申請。此外,W-2 表格和 1099-NEC 表格的截止日期為1 月 31 日。 儘管 TSO 強烈鼓勵使用 FIRE 系統來請求延長提交時間,但您也可以使用紙質 8809 表格。請在您顯然需要延長提交時間時立即提交 8809 表格,並且不遲於請求延期的申報表截止日期。TSO 從申報表到期當年的 1 月開始處理延期提交的請求。請為 TSO 預留 30 天的時間來回應書面提交的延期請求。郵寄至: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Ogden, UT 84201-0209。不接受透過舊式的 8809 表格和/或傳真提交的延期申請。 1099系列表格(不包括1099-NEC和1099-QA表格)的延期申請也可以使用 稅務資料申報表受理系統(IRIS)(英文) 以電子方式提交。擁有IRIS傳送控制代碼(TCC)的註冊用戶可以訪問納稅人門戶網站,並從屏幕上選擇自動延期申請。一旦知道有必要延長申報時間,應立即提交延期申請,但不得早於申報年份的1 月1 日。為每位持有報稅識別號碼 (TIN) 的納稅人提交一份單獨的延期申請。提交申請後,如果完整、準確和及時,您將收到螢幕上顯示的即時批准確認。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第5717 號刊物, 稅務資料申報表受理系統(IRIS),納稅人門戶網站使用者指南 (英文) PDF。 8809-I 表格 – 使用8809-I 表格, 申請延長提交 FATCA 表格 8966 的時間(英文)請求自動 90 天延長該納稅年度提交 FATCA 8966 表格的時間。您應於知道需要延長提交時間後立即提交 8809-I 表格,但不可在申報年度的 1 月 1 日之前提交,並且您必須在 8966 表格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由於情有可原的情況(困難例外),如果您要提交第二份 8809-I 表格,以請求額外的延期,請在 8966 表格的第一個延期到期日之前提交 8809-I 表格。每名請求延期的提交者須單獨申請。郵寄延期請求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FATCA, Stop 6052 AUSC, 3651 South IH 35, Austin, TX 78741. 7004表格 – 使用表格 7004,申請自動延期提交某些企業所得稅、資訊和其他申報表 (英文) ,以請求自動延長提交其他企業所得稅、資訊和其他申報表的時間。如果您正確填寫 7004 表格、正確估算稅款(如果適用)、在申請延期的申報表到期日之前提交 7004 表格,並繳納任何到期稅款,則延期申請將獲得批准。為每名申請延期的申報人提交單獨的申請。請求延期, 可透過將 7004 表格郵寄至 7004 表格說明 (英文) PDF中的地址。 15397表格 – 使用15397表格, 延長向收款人提供說明書的時間 (英文) PDF 申請延期向收款人提供表格說明書,方法是將信函傳真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echnical Services Operation, Attn: Extension of Time Coordinator, Fax: 877-477- 0572(美國境內)或304-579-4105(國際)。請勿以郵寄方式提交延期申請。 您的請求必須在說明書到期日之前收到。如果您的延期請求獲得批准,通常您將獲得最多 30 天的額外時間來提供收款人表格說明書。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某些稅務資料申報表的一般說明(表格 1096、1097、1098、1099、3921、3922、5498 和 W-2G)(英文) PDF。 額外的資訊 無法滿足電子申報要求的公司的豁免指南(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