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互惠保險公司是由投保人所有,他們的所有者權益並不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保險政策規定投保人所有權的各項條款。當一家互惠保險公司完成股份化並成為一家股份公司時,符合條件的投保人通常選擇接收新股份公司新發行的股票或是現金。與此同時,保險保單的修改僅需要修改發行公司的名稱和取消投票和清算的權利。 一般來說,股份化是一次根據國稅法規第368節內容進行的免稅重組。如果您需要更多資訊,請參閱550號刊物【投資收支】(Publication 550, Investment Income and Expenses (英文))。如果股份化有資格作為一次免稅重組而且您選擇接受股票,出於稅收的目的,您將被視為已經轉讓了您對股份化公司股票的投票權以及清算權。您新股票的持有期包括您的前互惠公司保單的持有期。您在以投票權和清算權換得股票的時候將不會實現任何收益或損失。 如果您選擇接收現金,而不是透過免稅重組取得股票,您將被視為已經接收股票的股份,並將其售回給公司(即贖回您的股份)。這可能會產生資本收益,可在1040表副表D【資本利得和損失】(Schedule D (Form 1040), Capital Gains and Losses (英文)),以及8949表【資本資產銷售及其他配置】(Form 8949, Sales and Other Dispositions of Capital Assets (英文))中報告。如果您擁有自股份化之日起算超過一年期限的保單,則該增益被視為長期資本收益。如果您擁有一年或更短期限的保單,則增益為短期資本收益。請參閱國內稅收法規第122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