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 為獨立的組織

不同於國稅局檢查和徵收部門的稅務評估和發起徵收的職能, 上訴部門是一個另為獨立的組織。我們的使命是解決稅務爭議:

  • 無需訴訟
  • 在對政府和您雙方都公平公正的基礎上, 以及
  • 以增強自願合规的方式, 並提高你對國稅局誠信和效率的信心。

獨立性和公正性是我們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因為我們的獨立性保障了我們做出客觀公正的決定的能力

我們維護我們稅務系統的公平性。 您在法院開庭前無需要求上訴, 但上訴程式不那麼正式, 成本較低, 也不受制於複雜的證據或程序規則約束。 此外, 您不會因為上訴而放棄了上法庭的權利。

我們還通過我們的調解計劃提供服務。這些計畫旨在審計或征收流程的最早階段幫助您解決您的爭議。

單方面對你意味著什麼

在司法程式中,"單方面 "一詞是指僅代表一方或從一方收到的片面或偏見觀點。 在國稅局內部, 單方面溝通是指上訴員工與國稅局其他職能部門的雇員之間的溝通, 而您或您的代表沒有機會參與溝通。 為了加強我們的獨立性, 某些單方面溝通是被禁止的。 有關禁止單方面溝通的其他指導, 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 2012-18 (英文)

關於上訴的其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