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存是當您從一個符合資格的退休計劃提出現金或其他資產,在60天之內將全部或部份提領再投入另一個符合資格的退休計劃中。這樣的交易不需納稅,除非是從其他類型的計劃或帳戶轉存到Roth IRA,但是必須要在您的聯邦報稅表上申報。您沒有轉存的應納稅的分配額必須包括在當年分配的收入中。 不符合資格的分配額 某些分配額不可以從符合資格的退休計劃中轉存,包括: 在您的有生之年(或預期有生之年),或您與受益人的共同有生之年(或共同預期有生之年),或在 10 年或以上的特定期間內,定期(不少於每年)支付的一系列大致相等的分派之一; 規定的最低分配額; 從雇主退休計劃中提取的困境救助分配額; 對超額繳款或超額延稅以及可分配給這些分派額的任何收入,或對超額年度追加和任何可分配的收益而作出糾正的分配額; 因貸款在發放時或之後(如違約時)不符合某些要求而被視為分配,除非參與人的應計福利被減少(抵消)以償還貸款; 雇主有價證券的股息支付; 或 承保人壽保險的費用。 非應稅金額的轉存 您可以將分派的非應稅部分(例如您的稅後繳款)轉入另一個合格員工計劃或 403(b) 計劃的合格退休計劃,或轉入傳統 IRA 或 Roth IRA。轉賬必須通過直接轉入合格計劃或 403(b) 計劃,該計劃對轉入的應稅和非應稅部分進行單獨核算,或通過轉存至傳統 IRA或 Roth IRA 進行。 完成轉存的時間範圍 如果一項計劃向您支付了符合條件的轉存分配額,您可以在收款日的 60 天之內將款項轉存到另一個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中。或者,如果您有合格的計劃貸款抵消金額,則您可在發生抵消的納税年度的到期日(包括延期)前完成符合條件的轉存。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出版物 575,養老金和年金收入 (英文)。 如果您錯過了 60 天的截止期限,您還是可以透過自行認證您有資格豁免 60 天的規定 (英文) 而完成轉存。詳情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 2016-47(英文) 和 2020-46(英文) 。 如果您受到聯邦宣佈的災難或根據 Robert T. Stafford 救災和緊急援助法案提供援助的重大火災的影響,則 60 天的期限可以推遲。此外,如果您從退休計劃中提取了合格的災難分配並進行償還,您通常有 3 年的時間可以完成。 預扣 任何從雇主資助的退休計劃分發給您的應納稅分配額必須扣20% 強制預扣稅,即使您打算以後進行轉存。如果您確實將它轉存,而且希望延遲整個應納稅部份的稅金,您必須用其它相等於預扣稅的資金加入轉存。請注意,默認預扣稅率對於您的納稅情況而言可能太低。您可以選擇提供付款人 W-4R表,非定期付款和合格的轉存分配的預扣證書(英文),以選擇超過 20% 的預扣。 您也可以選擇直接轉存,亦即要求您的付款人直接轉存分配額到另一個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包括IRA帳戶)。強制預扣20% 的稅款不適用於直接轉存。 額外稅款 如果在提取分派時您還未滿59歲半,任何應納稅而未轉存的部份可能需就提早分派加付額外10% 的稅款,除非有適用的例外情況 (英文)。有關例外情況的列表,請參閱主題557和主題558。某些來自 SIMPLE IRA的分配額會被多課25% 的稅,而不只是多付 10% 的稅。有關 SIMPLE IRA個人退休帳戶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560號刊物【個人退休帳戶(SEP, SIMPLE, 和合格計劃)】(英文)。 更多資訊 有關進一步資訊,請參閱 我是否需要在稅表申報IRA或退休計劃的轉帳或轉存?(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