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202, 稅款支付選項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主題 202, 稅款支付選項

如果您無法在原始申報到期日前支付您應繳的稅款,您的欠款餘額需加收利息和月滯納金罰款。另外﹐不申報納稅申報表也會被罰款,因此您還是應該及時申報, 並且即使您無法全額支付,也盡應可能繳納所欠的稅款。對您最有利的就是儘早付清所有欠稅以及在申報時儘所能支付, 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額外利息和罰款。

以電子方式支付是一種便捷的繳納聯邦稅的方式。電子支付選項可在我們的付款頁面和IRS2Go應用程式上獲得。您可以透過電子方式在線或透過電話繳納聯邦稅。電子支付時,您可以提前安排付款。提交付款後,您將立即收到確認。您可以選擇接收有關付款的電子郵件通知。國稅局使用最新的加密技術,使電子支付安全可靠。相比以支票或匯票郵寄方式支付,它更加快速、簡單。

電子付款方式

直接付款

國稅局直接付款 (Direct Pay) 是一項安全的服務,您可以從您的支票或儲蓄帳戶直接支付個人和企業稅款,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完成五個簡單步驟,您將在提交付款後立即收到確認。使用直接付款,您還可以:

  • 查看您的付款詳情和狀態
  • 選擇接收有關付款的電子郵件通知
  • 在預定的付款日期前最多兩個工作日修改或取消付款

國稅局線上帳戶

國稅局線上帳戶透過安全登入,讓您獲取聯邦稅務帳戶資訊。您可以:

  • 查看您的欠稅金額
  • 查看您的欠稅餘額的詳細資訊
  • 查看您的付款歷史記錄
  • 查看、列印或下載您的謄本
  • 查看您原始提交的當前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的關鍵資訊

此外,您可以使用銀行帳戶金融卡、信用卡或數位錢包付款,或者如果您需要更多時間, 可以申請線上付款協議

郵寄付款

如果您決定透過郵寄付款,請在提交申報表時附上支票或匯票,並附上付款憑證 (英文) 或您的欠稅餘額到期通知的副本。將支票或匯票支付給 the United States Treasury (美國財政部),並在您的付款前面提供以下資訊:

  • 姓名/名稱
  • 地址
  • 白天電話號碼
  • 納稅人識別號碼
  • 稅務年度,以及
  • 表格或通知號碼(例如,2024 年表格 1040)

如果您無法全額支付,則應盡可能支付,以減少您帳戶上的利息和罰款的累計。請參閱 主題 158,以瞭解確保您的付款正確到帳所需的資訊。您應考慮透過貸款(例如金融機構提供的房屋淨值貸款或信用卡)融資支付您的欠稅全額。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的利率及任何適用費用可能低於《國稅法規》所製定的利息和罰款的組合。

短期付款計劃(最多 180 天)

如果您無法立即全額支付,您可能有資格獲得額外的時間--最多 180 天--以全額付清。

此短期付款計劃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利息和任何適用的罰款仍會持續累積,直到您全額付清為止。個人可以使用「線上付款協議」申請致電我們來設置短期付款計劃。企業必須透過電話要求制定短期付款計劃。請查看可通話時間。

長期付款計劃(分期付款協議)

如果您無法立即或在 180 天內全額支付欠稅餘額,您可能有資格獲得月付款計劃 (分期付款協議),該計劃可讓您在一段時間內進行一系列的每月付款。根據您的情況,可提供不同類型的長期付款計劃。

申請長期付款計劃

若要申請長期付款計劃,請使用「線上付款協議」申請。即使國稅局尚未向您發出賬單,您也可以透過輸入納稅申報表中您應繳的稅款餘額來建立預估的協議。與其他申請方法相比,線上付款協議快速,並且用戶費用更低。

或者,您可以填寫和郵寄紙本表格 9465,分期付款協議申請 (英文) ,透過報稅軟件提交,或致電我們,如果您收到賬單,最好撥打賬單上的號碼。

當您進行付款計劃時,國稅局會收取用戶費;但是,如果您是低收入納稅人,此用戶費用會在適用某些條件時減少,並可能會豁免或退還。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有關付款計劃的其他資訊

個人納稅人的資格要求

在考慮您的付款計劃要求之前,您必須滿足當前所有的申報和付款要求。通常,處於公開破產程序中的納稅人不符合資格。

大多數個人納稅人符合簡單付款計劃 (英文) 的資格要求。一般而言,如果您的應付稅款、罰款和利息總餘額為 50,000 美元或以下,您就符合資格。您提議的付款金額必須在催收法定到期日之前能全額支付所欠稅款。 通常是從您的稅款被評估之日起 10 年。

如果您是個人納稅人,您所欠稅款為 10,000 美元或以下,不包括利息和罰款,並且符合下列條件, 您就符合受保證的分期付款協議的資格:

  • 在過去 5 年內,您(如聯合報稅, 和您的配偶)已及時提交所有所得稅申報表並支付所有應付所得稅
  • 在過去 5 年內,您(如聯合報稅, 和您的配偶)未簽訂任何繳納所得稅的分期付款協議
  • 您同意在 3 年內全額付清所欠稅款,並在協議生效期間遵守稅法
  • 您財務上無法在到期時全額付清稅款。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付款計劃/分期付款協議的資格要求,您仍可能有資格申請。但是可能需要提交聯邦稅抵押權通知決定和催收資訊聲明書 (表格433-F (英文) PDF, 表格433-A (英文) PDF表格 433-B (英文) PDF) 。

企業的資格要求

通常, 如果您的企業不欠信託基金稅 (英文),在以下情況下,您有資格申請流線性分期付款協議 (英文)

  • 您的被評估納稅義務為 25,000 美元或以下(僅限營業中所得稅,或是停止營業的納稅人),或者
  • 您的被評估納稅義務為 25,001 美元至 50,000 美元(停止營業的獨資企業),並且您同意透過直接扣款(從您的銀行帳戶自動支付)或從薪資中扣除(如果您賺取工資)支付

此外,您提議的付款金額必須在 72 個月內或在催收法定到期日(以較早者為準)之前全額付清納稅義務。

一般而言,如果您的企業欠繳信託基金稅 (英文), 在下列情況下,您有資格申請營業中信託基金稅快速分期付款協議

  • 您的被評估納稅義務為 25,000 美元或以下(對於營業中納稅人而言),
  • 您提議的付款金額將在 24 個月內或在催收法定到期日(以較早者為準)之前全額付清納稅義務,以及
  • 如果被評估納稅義務介於 10,000 美元至 25,000 美元之間,您透過直接扣款支付。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付款計劃/分期付款協議的資格要求,您仍可能有資格申請。但是,可能需要提交聯邦稅抵押權通知決定和催收資訊聲明書 (表格433-F (英文) PDF, 表格433-A (英文) PDF表格 433-B (英文) PDF) 。

部分付款計劃(分期付款協議)

如果您在催收法定到期日 (對個人而言常通為 10 年)前無法負擔全額,部分付款分期協議可能是您的選擇。如果您提議一筆付款金額,此金額在催收法定到期日前不夠支付您的全部欠稅餘額,您將需要填寫催收資訊聲明書(表格433-F (英文) PDF, 表格433-A (英文) PDF表格 433-B (英文) PDF), 並提供財務證明資料。我們還需要決定是否發出聯邦稅抵押權的公開通知。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協議獲得批准,您的協議將每兩年被審查一次,以確定您的財務狀況是否發生變化。在這些審查過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新的催收資訊聲明書和財務資訊證明。您提供的財務資訊可能會使每月付款金額減少、增加或不發生變化。

付款計劃對國稅局催收活動和催收法令的影響

詳情請參閱國稅局可以催收的時間。除某些例外情況下,催收期將被暫停或延長,並且在您等待分期付款協議審批或上訴我們終止某協議的決定時,國稅局被禁止扣押(没收您的財產)。

分期付款協議請求通常處於待處理狀態,直到:

  • 國稅局審查並建立分期付款協議,或
  • 國稅局拒絕分期付款協議申請,或
  • 您撤回分期付款協議申請。

如果分期付款協議申請被拒絕,催收期的運行將暫停 30 天。同樣地,如果您停止付款(在您的分期付款協議中默認)並且國稅局建議終止分期付款協議,催收期的運行也會暫停 30天。最後,如果您及時行使權利對分期付款協議的拒絕或終止提出上訴,催收期會在我們考慮您的上訴期間暫停,從您提出上訴的日期直到我們做出最終決定的日期。

在您的分期付款協議生效期間,催收期不會暫停。

進行分期付款

您必須指定您可以支付的金額以及將每月付款日期(1 號至 28 號)。國稅局必須在您選擇的付款日前收到您的付款。如果您計劃郵寄付款,請在選擇付款日期時考慮郵寄時間。線上付款協議申請將立即為您提議的付款計劃做出決定。如果您郵寄 9465 表格,國稅局通常會在 30 天內回覆您的請求,但在報稅季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透過直接扣款或薪酬扣除支付的分期付款協議讓您可以自動及時付款,並減少違約的可能性。這些方便的付款方式還讓您可以避免每月郵寄月付款或電子支付的時間和費用。

對於直接扣款分期付款協議,您必須提供支票帳戶號碼、銀行路由號和書面授權,以啟動自動提款。與其他分期付款協議相比,直接扣款分期付款協議的用戶費較低,低收入納稅人的用戶費可能會被豁免或退還。

如需薪資扣除分期付款協議,請提交表格 2159, 薪資扣除協議 (英文) PDF。僱主必須填寫表格 2159,因為這是您、您的僱主和國稅局之間的協議。

國稅局提供各種每月付款方式。如需瞭解所有接受的付款方式,請參閱付款

替代方案和其他稅務債務協助

折衷付稅提議

折衷付稅提議(OIC是您與國稅局之間的協議,該協議透過協議減少的金額來解決您的稅務義務。在國稅局考慮進行折衷付稅提議之前,您必須已經:

  • 提交納稅申報表
  • 收到包含在提議中至少一項稅務債務的賬單,以及
  • 支付所有當前年度必需的預估稅繳納額

如果您是擁有員工的企業主,則必須已經:

  • 為當前季度的所有必需的聯邦稅存款,以及
  • 為前兩季度的所有必需的聯邦稅存款

如果您處於正在進行破產的程序中,您不符合獲得折衷付稅提議的資格。若要確認資格並確保使用當前的申請表格,請使用「折衷付稅提議資格預選 (英文) 」工具。使用該工具並不保證接受提議。

除某些例外情況下,國稅局一般被禁止扣押,並且國稅局的催收期在 OIC 待審期間暫停或延長,在 OIC 被拒絕後的 30 天內,納稅人可以提出上訴,如果在 30 天內要求提出上訴,則在上訴機構審議拒絕的期間內,國稅局禁止扣押。瞭解有關折衷付稅提議的其他資訊, 請參閱主題204

暫時延緩催收過程

如果因為支付稅款會使您無法負擔基本生活開銷而無法支付任何到期的欠稅金額,您可以要求國稅局延緩催收,直到您有能力支付爲止。如果國稅局確定您因財務困難而無法支付任何稅收債務,國稅局可能會將您的帳戶上報為目前不可催收的帳戶而暫時延緩收款,直到您的財務狀況改善為止。

但是,目前被列為不可催收的帳戶並不意味著債務消失。它意味著國稅局已確定您目前無法支付稅收債務。在批准您延緩催收的要求之前,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填寫催收資訊聲明書(表格433-F (英文) PDF, 表格433-A (英文) PDF表格 433-B (英文) PDF), 並提供您的財務狀況證明。這可能包括有關您的資產以及您每月收入和支出的資訊。

您應該明白,如果我們確實延緩向您收款,您的債務仍將繼續累積不超過稅法允許的最高值的利息和罰款,直到債務完全付清為止。在暫時延緩催收期間,我們將定期審查您的支付能力。

國稅局可能會暫時停止某些催收行動,例如執行扣押權(請參閱主題201), 直到您的財務狀況改善為止。然而,若您的帳戶被列為目前不可催收的帳戶, 我們仍可能會提交聯邦稅抵押權通知(請參閱主題201)。請致電 800-829-1040 (個人)或 800-829-4933(企業)來討論此選項。

回覆您的國稅局通知

回覆國稅局通知非常重要。如果您沒有全額支付稅務義務或進行替代付稅方案,國稅局有權採取催收行動。有關催收流程的資訊,請參閱主題201

如果您目前無法支付任何稅款,請提供您的財務資料訊(例如,工資存根,租賃或租借協議,抵押貸款月結單,汽車租賃/貸款,水電煤氣費賬單等),並撥打您通知中的號碼或800-829-1040 (個人)或 800-829-4933(企業)尋求幫助。

您在整個催收過程中擁有您的權利和保護;請參閱納稅人權利法案 1號刊物,您作為納稅人的權利。 如果您需要有關付稅方案、分期付款協議,以及當您不採取任何付款行動時會發生什麼的信息,請參閱 594號刊物, 國稅局催收流程 (英文) PDF

如需有關稅款支付、付款計劃(包括分期付款協議)以及折衷付稅提議惠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付款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