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而使退休金計劃有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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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7 月 14 日,COVID 稅務提示 2020-85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影響符合規定的的個人可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間從其合格的退休金計劃(包括個人退休金帳戶 (IRA))提領至多 100,000 美元。

這些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提款額的退休金不需繳納 10% 額外稅務,這一般年齡適用於未滿 59 嵗半的提款額,但是仍需繳納正常所得。納稅人可在三年期間的所得稅報稅表申報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提款額。納稅人必須在三年內將提款額還款給計劃或個人退休金帳戶 (IRA)。

一些計劃的計劃貸款金額及還款條款的規則較寬鬆。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9 月 22 日期間的貸款限額提高至 $100,000。退休金計劃可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暫停應付貸款還款。

寬減資格

法律定義下列人士符合規定的:

  • 經檢測呈陽性且經診斷患有 COVID-19
     
  • 被撫養人或配偶經檢測呈陽性且經診斷患有 COVID-19
     
  • 由於確診者、配偶或家人而發生財務困難:
    • 遭隔離、無薪假、遭解僱或工作時數減少
    • 由於無人看顧小孩而無法工作
    • 擁有或營運的企業停業或減少時數
    • 薪資或自雇收入減少
    • 工作機會遭取消台或開始工作日期延後

僱主可以選擇是否實施這些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提款額及貸款規則。

符合規定的個人可申訴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提款額規則的稅收寬減,即使計劃條款未變更。管理師可以依據可證明個人符合規定的證明書。

最低提款額

2020 年已從某些退休金帳戶提領最低提款額的人現在可以滾存回退休金帳戶。

60 天轉存期已延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依據寬減,已從某些退休金帳戶提領最低提款額的納稅人今年會略過。已定義的供款退休金計劃可略過 2020 年應付的提款額。這包括 401(k) 或 403(b) 計劃,以及個人退休金帳戶 (IRA)。可略過的人士是於2020 年 4 月 1 日已提領首筆提款額者。此放棄聲明不適用於已定義的福利計劃。

更多資訊

訂閱國稅局 (IRS) 稅務提示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