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纳税提示 2022-65,2022 年 4 月 27 日 每个纳税人在与国税局合作时都有一套基本权利,这些权利被统称为《纳税人权利法案》。其中之一是对国税局提出异议和被倾听的权利。 以下是关于这项权利对纳税人意味着什么的一些细节。 纳税人有权: 提出异议。 针对国税局的正式或拟议行动,提供补充文件。 希望国税局及时考虑他们的反对意见。 让国税局及时公平地考虑任何辅助文件。 如果国税局不同意他们的立场,会收到回复。 以下是这项权利为纳税人提供的一些具体内容。 在某些情况下,国税局会通知纳税人,他们的报税表存在数学或文书错误。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纳税人: 有 60 天的时间告诉国税局他们不同意。 应提供可能有助于更正错误的任何记录的副本。 可以拨打信函或账单上列出的号码寻求帮助。 如果国税局支持纳税人的立场,他们可以期待该机构对他们的账户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发送更正。 如果国税局不同意纳税人的立场,将会发生以下情况: 该机构将发布通知,提议进行税收调整。这是一封邮寄来的信函。 该通知赋予纳税人对拟议调整提出质疑的权利。 纳税人通过向美国税务法院提交请愿书提出质疑。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必须在通知日期的 90 天内提出申请,如果通知是在美国境外发出的,则必须在 150 天内提出申请。 纳税人可以在审计期间提交文件并提出异议。如果国税局不同意纳税人的立场,该机构会发出通知,解释为什么要增加税收。在纳税之前,纳税人有权向美国税务法院请愿,并对该机构的决定提出质疑。 在某些情况下,国税局必须向纳税人提供在独立的上诉办公室进行听证的机会。国税局必须这样做 在采取强制行动收取税款之前。这些行动包括征收纳税人的银行账户。在适当的州申报地点提交联邦税收留置权通知后,立即进行申报。如果纳税人不同意上诉办公室的决定,他们可以向美国税务法院请愿。 更多信息: 第 556 号刊物“审查报税表、上诉权和申请退税”(英文) 订阅国税局税收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