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27 日,國稅局稅務提示 2022-65 版 每個納稅人在與 IRS 往來時都擁有一套基本權利,這些權利統稱為納稅人權利法案。這些權利中的其中一項是質疑國稅局立場並讓自己的意見獲得傾聽的權利。 下列是有關這項權利對納稅人代表著什麼的一些細節。 納稅人有權: 提出異議。 提供額外文件以回應正式或提議的 IRS 行動。 期望國稅局考慮他們及時提出的反對。 要求 IRS 迅速、公平地考慮任何輔助文件。 在 IRS 不同意他們的立場時收到回覆。 下列是這項權利為納稅人提供的一些具體內容。 在特定情況下,IRS 會通知納稅人他們的納稅申報單存在數學或文書錯誤。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納稅人: 有 60 天的時間告訴 IRS 他們不同意。 應提供可能有助於糾正錯誤的任何記錄的副本。 可以撥打信件或帳單上列出的號碼以尋求幫助。 如果 IRS 支持納稅人的立場,可以期望該機構對其帳戶進行必要的調整並發送更正。 如果 IRS 不同意納稅人的立場,將會發生下列情況: 該機構將發出通知,建議進行稅務調整。郵件中將會包含一份信函。 該通知賦予納稅人對提議的調整提出質疑的權利。 納稅人通過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請願書來提出這一挑戰。納稅人通常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90 天內提出申請,如果是在美國境外提出,則必須在 150 天內提出申請。 納稅人可以在審計期間遞交文件並提出異議。如果 IRS 不同意納稅人的立場,該機構會發出通知,解釋為什麼要增加稅收。在繳納稅款之前,納稅人有權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並質疑該機構的決定。 在特定情況下,IRS 必須為納稅人提供在獨立上訴辦公室舉行聽證會的機會。國稅局必須這樣做 在採取執法行動收取稅款前。這些行動包括徵收納稅人的銀行帳戶。在適當的州申報地點申報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後立即申報。如果納稅人不同意上訴辦公室的決定,他們可以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 更多資訊: 出版物 556 —— 審查報稅表、上訴權和退稅要求(英文) 訂閱國稅局稅務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