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授予私人催收代理机构新合同;纳税人或许会被以下三家机构中的一家联系

IR-2021-191,2021 年 9 月 22 日

华府 — 国税局与三家私营催收机构签订了新合同,以催收逾期欠税。新合约于今天旧合约到期后于周四开始生效。

从 2021 年 9 月 23 日周四开始,未缴税单的纳税人或许会被以下三个机构中的一个联系:

CBE Group, Inc.
PO Box 2217
Waterloo, IA 50704
800-910-5837

Coast Professional, Inc.
PO Box 425
Geneseo, NY 14454
888-928-0510

ConServe
PO Box 307
Fairport, NY 14450
844-853-4875

国税局和私人催收代理机构的通知

国税局在将纳税人的账户转交给私人催收代理机构 (PCA) 之前,会先通知纳税人。

具体运作

私人催收代理机构把自己标识为国税局征税的承包商。这些催收机构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平债务催收行为法》的规定,并且与国税局员工一样,必须彬彬有礼并尊重纳税人的权利。

私人催收代理机构无权对纳税人采取执法行动。只有国税局才可以采取这些行动,例如提交联邦税收留置权通知或发出征收令。

付款方式

私人催收代理机构有权讨论付款选项,包括与纳税人签订付款协议。但与分配给国税局的案件一样,任何税款都必须直接向国税局缴纳。除了国税局或美国财政部,付款不应发送给私人公司或任何人。支票只能支付给美国财政部。要了解有关可用付款方式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IRS.gov/payments

更多信息

根据联邦法律的授权,国税局于 2016 年制定了私人债务催收计划,并与数家机构签订了合同,授权他们代表政府催收某些未缴税款。要了解有关私人债务催收计划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私人债务催收页面(英文)。可在以下链接中找到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