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系統測試文件 鼓勵首次電子申報者(但不要求)提交電子申報稅務資料申報表 (FIRE) 測試文件 (英文)來測試硬體和軟體。但是,申請參加聯邦/州聯合申報 (CF/SF) 計劃時需要提供測試文件。 FIRE 生產系統和 FIRE 測試系統不進行通訊。您必須為每個 FIRE 帳戶建立並保留一個單獨的帳戶。 聯邦/州聯合申報 (CF/SF) 計劃 CF/SF計劃為已批准的申報人通過FIRE (英文) 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轉發原始和更正的資訊報表, 免費提供給參與州, 從而避免了向參與州單獨申報。 可向CF/SF計畫提交的資訊報表包括: 表格1099-B, 經紀商和易貨交易收益 表格 1099-DIV,股息和本金分配 表格 1099-G, 某些政府的補助金 表格 1099-INT,利息收入 表格 1099-K, 支付卡和第三方網路交易 表格 1099-MISC, 雜項資訊 表格1099-NEC,非雇員補償 表格 1099-OID, 原始發行折價 表格 1099-PATR, 從合作社收到的應稅分配 表格 1099-R, 退休金, 年金, 退休或利潤分享計劃, IRA個人退休帳戶, 保險合約等的發配金 表格 5498, IRA 投入貢獻資訊 若要求批准參與 CF/SF 計劃,必須向 FIRE 測試系統(英文)提交針對該計劃編碼的電子測試文檔。請參閱 FIRE (英文) 以了解提供 FIRE 測試的日期。儘管只有申報者參與該計劃的第一年才需要測試文檔, 但強烈建議每年都提交測試文檔。如果CF/SF測試檔是可以接受的, 國稅局會給申報者發一封批准信。 CF/SF記錄必須使用1220號刊物1097、1098、1099、3921、3922、5498表和W-表電子存檔規範( 英文) PDF中分配給各參與州的兩位數代碼進行編碼。 一些參與州要求單獨通知發行人以這種方式申報。IRS僅作為轉發代理。發行人有責任聯繫相應的州以獲取更多資訊。 有關獲取通過FIRE系統傳輸所需的傳送控制代碼 (TCC) 的資訊, 請參閱主題802,申請以電子方式提交資訊報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