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 12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3-79 版 當納稅人不同意 IRS 對其稅務情況的決定時,他們可以遞交書面請求,讓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審查該決定。 上訴辦公室的目標是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在法庭外解決稅務糾紛,並鼓勵自願遵守稅法。此辦公室與國稅局其他部門是相互獨立的,以確保其公正性。 誰可以提出上訴 如果納稅人符合下列事項,則可能有資格提出上訴: 收到一封來自 IRS 且說明納稅人對 IRS 的決定提出上訴的權利的信函(英文) 不同意 IRS 的決定 尚未簽署發送給他們的 IRS 協議表 納稅人應審查與其情況相關的事實資料和稅法,並收集支援其立場所需的任何文件。 請求上訴 如果納稅人有資格提出上訴,他們可以來信來請求上訴,並將該信郵寄到他們收到的涉及上訴權利的信函上的 IRS 地址。 為了避免延誤,納稅人將請求發送至他們收到的信函上的地址是相當重要的,而非直接發送至 IRS 的獨立上訴辦公室。 在上訴過程中,納稅人可以代表自己或請稅務專業人士代表他們。有關誰可以擔任代表人員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與 IRS 往來以及授權,出版物 947。 特殊案件流程 部分類型的上訴有其自己的流程,包括: 無辜配偶(英文) 調解計畫(英文) 被拒絕的折中要約(英文) 罰款上訴(英文) 藝術品鑑價服務(英文) 更多資訊: 納稅人權利法案 5:在獨立法庭上對 IRS 的決定提出申訴的權利 訂閱國稅局稅務技巧(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