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建議 2021-05,2021 年 1 月 21日 在與國稅局合作時,所有納稅人都擁有各項基礎權利。這些權利全年適用,而並非僅限於報稅季。《納稅人權利法案》規定了 10 類權利。 以下是各項權利的概述以及每項權利的連結: 知情權(亦稱為「被告知權」) 納稅人有權知道他們需要怎麼做才能符合稅法規定。 獲得優質服務的權利 和國稅局往來時,納稅人有權獲得及時、禮貌與專業的協助,也有權向主管反映不良的服務。 不支付超過正確稅額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僅繳納依法應繳的稅額,包括利息和罰款。 質疑國稅局的立場和表達意見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對國稅局正式或計劃採取的行動提出異議並提供額外證明文檔。 在獨立論壇對國稅局的決定提出上訴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對國稅局大多數的決定(包括特定罰款)提出公平公正的行政上訴。 終極權 納稅人有權知道他們最多有多少時間對國稅局的立場提出異議,也有權知道國稅局最多有多少時間審查某個年度的稅務或追討欠繳稅款。 隱私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期望任何國稅局的詢問、審查或執法行動均符合法律規定,不會逾越必要的界限。 保密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期望他們向國稅局提供的任何資訊得到嚴格保密。 取得代表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自己選擇一位授權代表來代表自己與國稅局进行交涉。 享有公平公正稅務制度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期望稅務制度保持公平公正。其中包括考慮可能影響納稅人債務、償付能力或及時提供資訊的各項事實與情況。 更多資訊: 《出版物 1 - 納稅人的權利》 PDF 訂閱 IRS 稅務建議(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