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權利法案》(TBOR)奠定了納稅人與國稅局往來時享有十項基本權利的基石。國稅局希望每個納稅人在需要與國稅局一起處理個人稅務問題時都知道這些權利。國稅局繼續公開地向納稅人強調這些權利;國稅局同時也經常提醒並要求員工了解這些納稅人權利,並且在與納稅人的所有往來時都要自始至终地加以運用。 國稅局的《出版物 1 - 納稅人的權利》中說明了全部的納稅人權利。 其中包括隱私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期望任何國稅局的詢問、審查或執法行動均符合法律規定,不會逾越界限,而且會尊重所有正當程序的權利,包括搜查和扣押的保護,並在適當的情況下提供追討正當程序的聽證會。 了解您的權利: 國稅局從您的工資徵收(扣押)用以支付所欠稅款的金額均有限制。您的部分工資免受徵收。免受徵收的金額相當於標準扣減額加上任何個人免稅扣減額。 國稅局不能扣押某些個人物品,例如必要的教科書、衣服、未送達的郵件以及一定數量的家俱和家居用品。未經法院批准,國稅局也不能扣押您的主要住所;並且,國稅局還必須證明,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式來追討您的稅收債務。 如果您提交了折衷付稅提議來償清您的稅收債務,並且折衷付稅提議僅涉及您欠稅多少(即:對應繳稅款額有疑問),則您無需提交任何財務文檔。 如果沒有合理的跡象表明您有未申報的收入,國稅局不應該在審計的過程中對您的生活方式尋求侵擾的和無關的資訊。 在追討正當程序(英文)聽證會期間,上訴辦公室必須考慮國稅局是否在提議的追討行動和高效追討欠繳稅款的需要這兩方面達到平衡,以確保國稅局的追討行動不會對您造成不必要的侵擾。 關於國稅局隱私政策(英文)的更多資訊可在線上找到。 如要了解 TBOR 的更多相關資訊以及其對您的意義,請瀏覽納稅人辯護服務處網站(英文)。 透過提供重要出版物的多種語言版本,國稅局希望能讓更多的美國人知道和了解他們在稅法中享有的權利。國稅局還會使用其他語言來提供更多的稅務資訊。詳情請參閱國稅局網站 IRS.gov 頁面底部的「語言」選單。 國稅局還致力於保護納稅人的公民權利。國稅局絕不允許基於年齡、膚色、殘疾、種族、報復、國籍、英語水準、宗教、性別、性取向或父母身份的歧視。這涵蓋任何與國稅局員工以及社區站點的員工或志願者有接觸的活動。 如果納稅人遭遇歧視,納稅人可以向國稅局民權部門發送書面投訴(英文) PDF。 其他國稅局資源 《納稅人權利法案》對您的重要性(英文) 《出版物 556 - 針對退稅款、申訴權利和退稅款申領的審查》(英文) 《出版物 594 - 國稅局的追討流程》(英文) PDF 《表格 656-L - 折中付稅提議(應繳稅款存疑)》(英文) PDF 《有關申訴權利的表格和出版物》(英文) 納稅人辯護服務處(英文) 国税局 (IRS) 1 号出版物 您作為納稅人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