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可以幫助納稅人解決稅務問題

國稅局稅務提示2024-59,2024年6月20日

調解- 也稱為替代性爭議解決- 可以幫助納稅人儘早、高效地解決稅務問題。

該程式為納稅人提供了一種更快捷、更具協作性和成本效益的案件解決方法。對於選擇傳統上訴流程的納稅人,仍可使用傳統上訴流程。

在以下情況下,調解可能適合納稅人:

  • 納稅人希望在審計的儘早階段解決爭議。
  • 納稅人沒有太多爭議的問題。
  • 納稅人向國稅局提供了資訊來支持他們的立場。
  • 國稅局仍在考慮納稅人的案件,問題仍未解決。

調解是:

  • 雙方自願。
  • 無約束力,即各方對是否和解保留100% 的控制權。沒有人可以強迫任何一方做他們不同意做的事情。
  • 當雙方都有意願解決爭議問題時有效。
  • 除請求調解的問題外,所有問題均已完全解決時適用。
  • 一個避免漫長的上訴過程或昂貴的訴訟費用的機會。

調解不是

  • 任何一方的要求。
  • 取代審計或收款程序。
  • 爭議各方直接向調解員提出論點,希望"獲勝"的過程。
  • 如果任何一方認為解決爭議的唯一方法是另一方讓步或放棄其立場,則調解有效。
  • 提供新資訊或提出新問題的時候。
  • 嘗試獲得更有利的結果或推遲審查或收款程序的機會。

如果納稅人做好成功的準備(英文), 調解將發揮最大作用。 瞭解獨立上訴辦公室將提供哪些服務(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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