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务提示 2024-59,2024年6月20日 调解 - 也称为替代性争议解决 - 可以帮助纳税人尽早、高效地解决税务问题。 该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更快捷、更具协作性和成本效益的案件解决方法。对于选择传统上诉流程的纳税人,仍可使用传统上诉流程。 在以下情况下,调解可能适合纳税人: 纳税人希望在审计的尽早阶段解决争议。 纳税人没有太多争议的问题。 纳税人向国税局提供了信息来支持他们的立场。 国税局仍在考虑纳税人的案件,问题仍未解决。 调解是: 双方自愿。 无约束力,即各方对是否和解保留 100% 的控制权。没有人可以强迫任何一方做他们不同意做的事情。 当双方都有意愿解决争议问题时有效。 除请求调解的问题外,所有问题均已完全解决时适用。 一个避免漫长的上诉过程或昂贵的诉讼费用的机会。 调解不是 任何一方的要求。 取代审计或收款程序。 争议各方直接向调解员提出论点,希望 "获胜"的过程。 如果任何一方认为解决争议的唯一途径是另一方让步或放弃其立场,则调解有效。 提供新信息或提出新问题的时候。 尝试获得更有利的结果或推迟审查或收款程序的机会。 如果纳税人做好成功的准备(英文), 调解将发挥最大作用。 了解独立上诉办公室将提供哪些服务(英文)。 更多信息: 上诉调解 - 替代性争议解决 (ADR)(英文) 刊物 4167,上诉 - 替代性争议解决的简介(英文) PDF 国税局独立上诉办公室成立替代性争议解决计划管理办公室(英文) 订阅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