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能夠評估稅務的時間

根據法律,IRS 通常可以在您的納稅申報單申報截止日期後 3 年內評估稅款,包括延期,或者——如果您遲交——則為我們收到您的納稅申報單後的 3 年內,以較晚者為準。這段期間被稱為評估法定到期日 (ASED)。

範例:

  • 您在 2022 年 4 月 18 日的截止日申報了 2021 年的個人納稅申報單。您的 ASED 為 2025 年 4 月 18 日。
  • 您在 2022 年 10 月 17 日延長申報截止日期之後,於 2022 年 10 月 31 日晚申報了 2021 年的個人納稅申報單。您的 ASED 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如何知道您適用哪項 ASED

當您申報納稅申報單並積欠額外稅款時,我們會向您郵寄通知或信件。該份通知或信件將告訴您有關稅務、任何罰款和利息、收費原因和後續步驟的資訊。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瞭解您的通知或信件

3 年評估日期的例外情形

根據法律,如果您符合下列情況,我們會延長評估稅款的時間:

  • 未自願申報必須申報的納稅申報單。我們可以隨時根據納稅申報單替代計畫評估稅款(參閱 IRC 6020(英文))。如果我們申報了納稅申報單替代,則 3 年的評估限制不會開始。然而,如果您在後續決定申報納稅申報單,則 3 年的評估時限會開始計算。
  • 同意延長時限。我們可能會要求您簽署協議或法定豁免書,以延長評估稅款的時間。您可以對提議的延長時限進行協商或拒絕簽署豁免書。有關同意流程的更多資訊,請參閱延長稅務評估期限,出版物 1035(英文) PDF
  • 在您的納稅申報單中低報了您的收入 25% 或以下。我們可以自您申報納稅申報單之日起 3 至 6 年內評估額外稅款。
  • 為避稅而申報虛假或欺詐性納稅申報單。我們可以無限期地評估稅務。

請參閱 IRC 6501(英文)以瞭解有關 3 年評估日期的例外情形完整清單。

時效限制暫停

如果出現下列情形,則暫停 3 年的稅務評估期限:

  • 我們發出一份缺失通知,也稱為 90 天通知。在我們評估應付稅額之前,您有 90 天(如果您居住在美國境外則為 150 天)同意我們提議的評估結果或向稅務法庭遞交請願書。暫停期從我們向您寄出信件後的第二天開始,到稅務法庭做出最終決定後 60 天結束。

    如果您不同意並且未在 90 天或 150 天的期限內向稅務法庭遞交請願書,我們將評估缺失通知中顯示的金額,並且您將必須支付應付金額,以及任何適用的罰款和利息。
     
  • 您申請破產了。當我們發出補稅通知時,評估期暫停:1) 在您遞交破產申請前不到 90 天,2) 在您遞交破產申請的同一天,或 3) 在您遞交破產申請後且在破產自動中止終止之前。評估期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進一步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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