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再需要您的僱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 ,國稅局無法取消您的EIN,但我們可以停止使用它。 一旦我們將EIN指派給一個企業實體後,它就成為該實體的永久聯邦納稅人識別號碼。 停止使用您的EIN 請寄信給我們,其中包括實體的EIN、完整法定名稱、企業地址、如果可能,獲得EIN時的EIN指派通知以及關閉帳戶的理由。請寄到下列地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MS 6055 Kansas City, MO 64108 或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MS 6273 Ogden, UT 84201 在我們停用您的 EIN 之前請提交納稅申報表 如果您已繳納稅款、繳欠企業稅或收到提交企業納稅申報表的通知,您必須提交所有尚未提交的納稅申報表和支付應付的稅金,才能停用您的 EIN。請參閱關閉企業。 免稅組織 如果您的免稅組織具有以下情況,則無法停用EIN: 申請了稅收豁免 被集團裁決所涵蓋 提交了稅務資料申報表 如果您要停用EIN ,請連同以下資料寄信給我們: 實體的EIN、完整法定名稱和地址 如果可能, 獲得EIN時的EIN指派通知 停用EIN的理由 郵寄地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ATTN:EO Entity Mail Stop 6273 Ogden, UT 84201 您也可以傳真到 855-214-7520。 如果您的免稅組織不符合上述標準,請查閱 終止免稅組織 (英文)或致電877-829-5500。 相關話題 僱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