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宣布的灾区,纳税人有更多的时间提交纳税申报表,以获得新冠疫情罚款减免

新冠疫情税务提示 2022-167,2022 年 11 月 1 日

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灾难声明所覆盖地区的纳税人可能有更多的时间提交纳税申报表,以

符合通知 2022-36(英文)规定的2019 年和 2020 年纳税申报表罚款减免的条件。

通知 2022-36 规定,如果相关纳税申报表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则某些纳税申报表提交延误以及未在表 1065 或表 1120-S

中申报某些必要信息的处罚将予以免除或停止。在最近宣布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灾区居

住或有企业的纳税人有更多时间提交纳税申报表,以获得这项救济。

推迟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地区如下:

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的地区如下括:

以上税收减免适用未申报罚款,通常每月征收 5%

的罚款,如果联邦所得税申报延误,则罚款最高可达未缴税款的

25%。以上税收减免适用表 1040 和表 1120 系列,以及通知 2022-36 中指定的其他表格。

与未申报罚款不同,未缴纳罚款和利息仍适用于任何未缴纳的税款。未缴纳的罚款通常为

每月 0.5%,最高可达 25%。利率目前为 6%,每日复利。

有些纳税申报单不符合条件

罚款减免并非在所有情况下均适用,例如提交了欺诈性的纳税申报表,则罚款是已认可的妥协提议或结案书的一部分,或罚款最终由法院判定。有关完整的细节,纳税人应该可访问 IRS.gov 阅读通知 2022-36。

其他处罚,如未支付罚金,则不适用。但是,纳税人可以使用现有的罚款减免程序来处理

不符合通知 2022-36 规定的罚款。有关现有程序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IRS.gov

罚款减免页面。

这项减免不适用于 2021 年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应该访问 IRS.gov

救灾网页,了解更多关于 2021 税务年度的信息。

订阅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