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务提示 2022-106,2022 年 7 月 13 日 从集邮、木工到手工制作和绗缝,人们的兴趣爱好不尽相同,而这些兴趣爱好中大多永不盈利。对于可盈利的兴趣爱好,人们应该清楚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予以申报。还应该注意,兴趣爱好可能是一项营业活动。 在确定一项活动应该归类为兴趣爱好还是营业活动时,可能会让人举棋不定,但最重要的是营业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人们追求体育运动或消遣娱乐并不具有盈利性。当人们确定其项目属于兴趣爱好还是营业活动(英文)时,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有待考虑。单一的考虑因素并不会构成决定性因素,但纳税人在确定其活动是否属于营业活动时,应该审核所有这些因素。 纳税人应评估以下因素,以确定其活动属于兴趣爱好还是营业活动: 纳税人是否以商业方式开展活动,并保存完整、准确的账簿和记录。 纳税人投入有关活动的时间和精力是否表明其有意追求盈利。 纳税人是否依靠有关活动的收入维持生计。 任何损失是否因纳税人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或者对其业务类型的启动阶段而言实属正常。 纳税人是否调整经营方法以提升盈利能力。 纳税人及其顾问是否拥有以成功营业为目的而开展有关活动所需的知识。 纳税人过去在类似活动中是否成功盈利。 有关活动在某些年份是否盈利,有多少盈利。 纳税人是否可以期望通过有关活动中使用的资产实现增值来获取未来的利润。 更多信息: 第 17 号刊物——您的联邦所得税 第 525 号刊物——应税和非应税收入(英文) 第 535 号刊物——营业费用(英文) 第 334 号刊物——《小企业税务指南》(适用于使用附表 C 的个人) 订阅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