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551 - 標準免稅額

標準免稅額是指減低您納稅收入額的一筆特定金額。您的標準免稅額包括基本免稅額和任何根據年齡以及是否失明來決定的額外標準免稅額的總和。通常標準免稅額根據每年的通貨膨脹以及報稅者身份不同而會有所調整,無論您是年滿或超過65歲及/或失明,以及是否有另一納稅人能將您申報為被撫養人。某些納稅人不能採用標準扣除。如果您已經使用列舉扣除法,則您不能再使用標準免稅額。更多資訊請參閱主題 501【是否應列舉?】(Should I Itemize?)。

額外的標準免稅額 -如果您在納稅年底年滿65歲或65歲以上,您將可以獲得額外免稅額。您在過65歲生日的前一天就被視為65歲 (對於 2023 納稅年度,如果您出生於 1959 年 1 月 2 日之前,則被視為 65 歲)。如果您在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失明,可以獲得額外免稅額。例如,一位65歲失明的單身納稅人將享有基本標準免稅額以及相當於年齡及失明的額外免稅總額的額外標準免稅額。關於失明的定義,請參考501號刊物【被扶養人,標準扣除額,以及申報資訊】(英文)。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納稅年度的年底年滿或超過65歲或失明,請您記得您可以要求額外的標準免稅額﹐您只要在 1040表(Form 1040)【美國個人所得稅報稅表】(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裡的相關年齡或失明的框格裡打勾。

增加標準扣除額 – 如果您有淨合格災難損失,並且您選擇增加相關的標準扣除額的金額,請使用副表A(表格1040)計算您的標準扣除額。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副表 A 的說明(英文)表格 4684 的說明(英文)

被撫養人 – 如果另一納稅人可以申報您為被扶養人,您2023年的標準免稅額的限額為(1)$ 1,250 或(2)您的收入加上$400中的較高數額者(但是免稅總額不能超過您報稅身份的基本標準免稅額)。

不能享受標準免稅額

某些納税人不能享受標準免稅額:

  1. 您是已婚人士分開報稅﹐您配偶使用列舉扣除
  2. 您是一位有非居民外籍人士或在年度中有雙重身份的外籍人士(某些例外情況見下文)
  3. 您是因會計年度周期變更而使申報稅表的周期少於12個月的個人
  4. 您以遺產或信託﹐普通信託基金,或合夥經營的身份申報

然而,下列條件下,某些屬於非居民外籍人士或在年度中有雙重身份的外籍人士可以獲得標準免稅額:

  • 您是非居民外籍人士在該納稅年底與美國公民或外籍居民結婚,並且與您配偶選擇以美國居民的身份在整個納稅年度共同報稅;
  • 納稅年初您屬於非稅法定義居民, 在納稅年底成為美國公民或居民,因為您在該納稅年底與美國公民或居民結了婚,並且與您配偶選擇以美國居民的身份在整個納稅年度共同報稅;以及
  • 符合【美國-印度所得稅條約】第21條(學生和學徒獲得的款額)第 2 節規定的某些印度學生和學徒。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519號刊物【外國人的美國稅務指南】

更多資訊

有關更多的資訊,請參閱 我的標準扣除額是多少?(英文)501號刊物(英文)17號刊物和第63(c)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