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458 - 教育者費用扣除額

如果您是一位符合資格的教育工作者,您可以扣除$ 300以下(如果已婚聯合申報並且夫妻雙方都是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則為$600,但個人不能多於$300)未報銷的貿易或業務費用。合格費用是您在參加專業開發課程,用在書籍、用品、電腦設備(包括相關的軟體和服務)、其他設備、和您在課堂上使用的補充材料所支付或發生的費用。有關衛生或體育教育的課程,用品的開支必須用於體育用品。合格的開支還包括用於個人防護用具、消毒劑、以及用於預防冠狀病毒傳播的其他用品所支付或發生的金額。這項扣除是用在支付費用的納稅年度中。您可以將扣除申報在《表格1040》《表格1040-SR》(英文)《表格 1040-NR》(英文)(附《附表1》(《表格1040》)(英文) PDF )。

如果在稅務年度內,您一位幼兒園到12年級的老師、講師、輔導員、校長或助理,在一所根據州法認定的小學或中學一學年至少工作了900個小時,您就是符合資格的教育者。

合格的費用扣除的範圍僅限於該費用在該稅務年度超過以下金額:

  • 因為您支付了合格的高等教育費用而從收入中免除的EEI系列美國儲蓄債券之利息,
  • 任何不包括在收入中的合格州學費計劃之分配金,
  • 從您的Coverdell教育儲蓄帳戶提取的任何免稅提款,或
  • 沒有在您《表格W-2》(英文) 第1格裡向您報告的任何已補償的開支。

有關合格教育工作者某些費用的扣除的更多資訊,請參閱(《表格1040和表格1040-SR的說明》(英文) PDF)《表格1040NR的說明》(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