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提示 2022-151,2022 年 10 月 3 日 許多人是為家庭成員工作,無論是子女在父母的商店幫忙,或是配偶一起經營企業。當某人是受僱於家庭成員(英文)時,稅務影響取決於關係和業務類型。納稅人和僱主瞭解他們的稅務情形很重要。 已婚配偶共同經營企業 一般而言,唯一成員是已婚夫妻的合資格合資企業在聯邦稅務方面不被視為合夥企業。 如果第一位配偶做出企業的管理決定,並且第二位配偶是聽從第一任配偶的指令,則為其配偶工作的人被視為僱員。 為配偶工作的人的薪資需繳納所得稅預扣稅和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但不需繳納 FUTA 稅。 受僱於父母的子女 如果企業是父母的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並且兩位合夥人都是子女的父母: 支付給任何年齡的子女的薪資均需預扣所得稅。 支付給 18 歲以上子女的薪資需繳納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支付給 21 歲以上子女的薪資需繳納聯邦失業稅法(英文)稅。 如果企業是股份公司、遺產或只有一位或兩位合夥人皆非子女的父母: 不論年齡大小,子女服務費用均需繳納所得稅、社會安全稅、醫療保險稅和 FUTA 稅。 受僱於子女的父母 如果企業是子女的獨資企業: 為父母支付的服務費需繳納所得稅、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無論提供何種服務,為父母支付的服務費用均無需繳納 FUTA 稅。 如果企業是股份公司、合夥企業或遺產: 為父母支付的服務費需繳納所得稅、社會安全稅、醫療保險稅和 FUTA 稅。 如果父母為子女提供服務,但非為子女的貿易或企業: 為父母支付的服務費用無需繳納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除非這些服務是針對家政服務且適用其他幾項標準(英文)。 無論提供何種服務,為父母支付的服務費用均無需繳納 FUTA 稅。 更多資訊: 選擇已婚配偶非法人企業(英文) 出版物 334——小型企業稅務指南(英文) 出版物 15——E 號通知,僱主的稅務指南(英文) 已婚配偶經營企業(英文) 訂閱國稅局的稅務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