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 30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94 版
愛好可以是任何人出於喜歡而從事的任何活動,並且無意從中牟利。這與那些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業務的人不同。
在確定他們的活動是商業活動還是業餘愛好時,納稅人必須考慮九項因素。
這些因素為:
- 活動是否以與商業類似的方式進行,納稅人是否保持完整和準確的帳本和記錄。
- 納稅人在活動中投入的時間和精力是否表明他們打算使其盈利。
- 他們是否依賴活動的收入維持生計。
- 任何產生的損失是否是由於納稅人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的,或是這在其業務類型的起始階段是正常的。
- 他們是否改變經營方式以提高盈利能力。
- 納稅人及其顧問是否具備成功開展活動所需的知識。
- 納稅人過去是否曾在類似活動中成功獲利。
- 活動是否在部份年份中盈利以及盈利多少。
- 納稅人是否可以期望在活動中使用的資產在未來將會升值並獲利。
必須考慮與活動有關的所有因素、事實和情況。並且,所有的因素都相等地重要。
如果納稅人從一項無意獲利的活動中獲得了收入,他們必須在附件 1 《表格1040》 第 8 行 (英文) PDF中申報獲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