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 (IRS) 稅務提示 2020-108,2020 年 8 月 25 日 無論是納稅人多年來一直在做的事,還是剛開始用來賺取額外收入的事,他們都必須在下一年的報稅表上申報 2020 年從愛好賺取的收入。 愛好和事業之間有何區別?經營事業的目的是賺取利潤。人們參與運動或娛樂愛好,不是為了賺取利潤。 以下為納稅人在確定某項活動為愛好或事業時必須考慮的九件事: 活動是否以追求效率的方式進行,納稅人是否保留完整且準確的帳簿和記錄。 納稅人投入到活動中的時間和精力是否表明他們打算從活動中盈利。 納稅人是否依賴從活動賺取的收入來維持生計。 任何損失是否因超出納稅人控制的情況所致,或對其事業類型的啟動階段來說是否屬正常。 納稅人是否改變了營運方式以提高盈利能力。 納稅人及其顧問是否具備開展作為一項成功事業的活動所需的知識。 納稅人在過去是否從類似的活動中成功賺取利潤。 活動是否在某些年度內賺取了利潤,賺取了多少利潤。 納稅人未來是否有望從活動中所用的資產升值賺取利潤。 國稅局 (IRS) 有眾多資源,可協助納稅人正確地申報收入。如需更多指引,請見以下〈更多資訊〉一節。 更多資訊: 第 17 號出版物,您的聯邦所得稅(英文) 第 525 號出版物,應納稅的和不應納稅的收入(英文) 第 535 號出版物,營業費用(英文) 第 334 號出版物,小型企業稅務指南(適合使用副表 C 的個人)(英文) 訂閱國稅局 (IRS) 稅務提示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