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务提示 2023-66,2023 年 5 月 11 日 当雇主雇用残障人士或为有残障的员工和客户提供无障碍通道时,他们可能有资格享受某些税收优惠。这些税收优惠鼓励雇主聘用符合条件的残障人士,并抵消为其提供方便的某些花费。 残障人士通道抵免优惠 残障人士通道抵免是一项不可退税的抵免,适用于为残障人士提供通行便利而有所花销的小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是上一年收入不超过100万美元或全职员工不超过30人的企业。小型企业通过提交《表格8826,残障通道抵免优惠》(英文)来为符合条件的通道花费申请50% 的抵免。企业可针对每年的通道花费来申请此项抵免。有关通道花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表格8826。 障碍去除税收扣除 建筑障碍移除税收扣除,鼓励任何规模的企业移除建筑和交通障碍,从而帮助残障人士和老年人更轻松地出行进出。对于通常必须资本化的事项的合格花费,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扣除15,000美元。企业通过将其列为所得税申报表中的一项单独费用来申请此项扣除。税表必须按时提交。 如果费用满足两种优惠的要求,企业可在同一纳税年度同时使用残障通道抵免和建筑税收扣除。 工作机会抵税优惠 工作机会抵税优惠适用于聘用一直面临重大就业障碍的个人(包括残障人士和退伍军人)的雇主。 工作 400 小时或以上的员工的最高税收抵免额为: 2,400 美元或符合条件个人第一年工资(最高6,000美元)的 40%。 9,600美元或某些符合条件退伍军人第一年工资(最高24,000美元)的40%。 为雇主工作至少120小时但少于400小时的个人的工资适用25%的比率。 雇主要申请此项抵免,必须首先获得该名员工符合资格的认证。为此,雇主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员工开始工作后的28天内向其所在州的劳动力机构提交国税局《表格8850,工作机会抵税优惠预筛通知和认证申请》(英文)。雇主不应将此表格提交给国税局。有关表格8850的问题,雇主应联系所在州的劳动力机构。 更多信息: 表格5884,工作机会抵税优惠(英文) 表格3800,一般商业抵免优惠(英文) 订阅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