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为加州提供的更多野火宽减9 月 15 日、10 月 15 日截止日期;某些区域的其他日期进一步延至 1 月 3 日

IR-2021-224,2021 年 11 月 15 日

华盛顿 — 国税局今天宣布,加州部分地区野火灾民现在可以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申报各种个人和企业税报税表,并进行缴税。根据八月提供的宽减(英文)这些延期通常到 11 月 15 日到期。

国税局提供这一额外宽减,是基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最近的决定,即在 10 月 25 日结束这一灾难声明的事件期的决定。国税局依法在 FEMA 指定的事件期结束后至少 60 天前提供灾难宽减。

因此,国税局现在向 FEMA 指定的加州任何地区提供更多的时间,进行个人或公共援助。目前,这些地区包括拉森、内华达、普莱塞、普拉马斯、特哈马和三一县。添加到 FEMA 澄清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将自动收到国税局宽减。当前具备资格地点列表始终载于 IRS.gov 上的受灾税收宽减页面。

本宽减推迟从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始发生的各种报税和缴税截止日期。因此,受影响的个人和企业必须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提交报税表,缴纳在此期间原应缴纳的任何税收。这意味着有效期延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提交 2020 年报税表的个人,现在将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提交。但是,国税局指出,由于与这些 2020 年报税表有关的税款在 2021 年 5 月17 日到期,这些税款不具备此项宽减资格。

2022 年 1 月 3 日的截止期限也适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季度估计所得税款,以及通常在 2021 年 8 月 2 日和 11 月 1 日到期的季度工资和消费税报税表。原本或延长到期日的企业也有附加时间,其中包括 2020 年延期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结束的日历年合伙企业和 S 公司,以及 2020 年延期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结束的日历年公司。该附加时间也适用于 2020 年延期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结束的日历年免税公司。

此外,在 2021 年 7 月 14 日或之后、7 月 29 日之前到期的工资和消费税存款的罚款,只要存款是在 2021 年 7 月 29 日之前存入的,该罚款将予以减免。

国税局受灾税收宽减(英文)页面对具备附加时间资格的其他报税表、缴税和税务相关行动予以详述。

国税局自动向有国税局记录地址位于灾区的纳税人提供申报和罚款宽减。因此,纳税人无需联系有关机构即可获取此项宽减。然而,如果受影响纳税人从国税局收到逾期报税或逾期缴税的罚款通知,该通知的原定或延期申报、缴税或存款到期日在推迟期内,则纳税人应拨打通知上的电话号码,获取罚款减免。

此外,国税局与居住在灾区之外,但在延期期间满足最后期限所需的记录位于受灾地区的纳税人合作。具备宽减资格但居住在灾区之外的纳税人需要致电866-562-5227联系国税局。其中包括隶属于组织政府或慈善组织协助宽减活动的工作人员。

在联邦政府宣布的灾区的个人和企业,如果遭受未投保或未报销的灾害有关的损失,可以选择在损失发生当年的报税表中(本例中,通常是下年度提交的 2021 年报税表),或在上年度(2020 年)的报税表中进行申请。确保在申请损失的任何报税表上写明 FEMA 澄清编号—— DR-4610。参见第 547 号刊物(英文) 了解详情。

税收宽减是联邦对野火所造成损失的协调反应的一部分,并以 FEMA 对当地的损失评估为基础。若要了解灾难纾困金相关信息,请访问 DisasterAssistance.gov(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