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131 版,2021 年 9 月 7 日 無論災難的類型或災情的嚴重程度,國稅局在選擇授權寬減稅收之前,聯邦緊急事件管理局 (FEMA) 須先宣佈重大災難宣告。一般而言,如果 FEMA 認定至少有一個領域符合個人救助計畫的資格,國稅局即會對所有重大災難宣告的涵蓋領域授權寬減稅收。 以下是若干重大災難後會發生的稅務相關事項: 國稅局會寬限納稅人申報及繳稅的時間。 符合國稅局賑災稅收寬減且地址在案的納稅人,將自動獲國稅局寬限其申報納稅及繳稅的時間。國稅局的受災協助(英文)網頁會提供災害最新資訊與資源連結。資訊一般也會公布在IRS Twitter 帳號(英文)。納稅人也可撥打 FEMA 的災害專線 866-532-5227 洽詢。 納稅人可能符合傷亡損失稅收減免資格。 在聯邦宣告的災難中受傷或損失財產的民眾,可能符合申請傷亡損失稅收減免的資格。相關民眾可就其當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報稅提出申請。如申請通過即可收到退稅。 民眾可申請賑災貸款或補助。 小企業管理局向企業業主、房主和租戶提供財務援助。這項援助係用於聯邦宣告的受災領域。在取得資格之前,納稅人須先完成申報所有法定的報稅。 納稅人可能需要報稅謄本。 需要報稅謄本以便申請賑災項目的民眾,在取得謄本即時存取個人的謄本或申請郵遞,免費取得報稅的謄本。民眾也可撥打 800-908-9946 申請郵遞,或提交《表格 4506-T—— 申請納稅申報表的謄本》(英文)。 需要納稅申報表副本的民眾,應交《表格 4506 —— 申請納稅申報表的副本》(英文)。國稅局對於為了申請救災相關福利,或增修受災相關損失的報稅項目而申請納稅申報表副本的民眾,將予以免收規費並加快處理。申報表格 4506-T 或 4506 時,納稅人應在表格上聲明係申請災難相關項目、事故的狀態與類型。如此可加速流程處理。 重新安置的民眾需提出變更地址。 災後民眾可能會暫時遷移。重新安置的民眾應通知國稅局新地址(英文),請提交《表格8822—— 地址變更》(英文)。 國稅局鼓勵受影響的納稅人,到DisasterAssistance.gov(英文).上面查閱所有聯邦救災紓困。 其他資訊: 災難受害者常見問題解答(英文) 2194 號刊物《個人和企業災難資源指南》(英文) 584 號刊物《個人和企業災難資源指南》(英文) 584-B 號刊物《企業意外損失,災難和失竊工作手冊》(英文) 547 號刊物《傷亡、災難和盜竊》(英文) 訂閱國稅局稅務技巧(Subscribe to IRS Tax Tips)(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