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 稅務提示 2020-117,2020 年 9 月 10 日 由於冠狀病毒疫情大爆發,數百萬美國人已領取或目前正在領取失業救濟金,其中許多人是首次領取。這些人必須知道失業救濟金應納稅。 納稅人現在可以從此救濟金中預扣稅金,以有助於避免在明年申報所得稅申報表時有此筆收入的欠稅。 根據法律,這些福利應納稅,且必須在收到福利之稅務年度的聯邦所得稅報稅表中申報。應稅福利包括依據《新型冠狀病毒援助紓困經濟安全法 (CARES Act) 》授權的任何特殊失業救濟金。 預扣稅金純屬自願 聯邦法律允許收款人選擇從這些福利中預扣統一的 10% 稅金,以支付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為此,收款人應該填寫表格 W-4V【自願預扣稅申請】(英文),並將其交給支付福利的機構。請勿將該表格寄給國稅局 (IRS)。如果付款機構有自己的預扣稅申請表格,請使用該表格。 如果收款人沒有選擇自願預扣稅金,或預扣額不足,可以每季度支付預估稅繳納額。2020 年前兩季度的付款於 7 月 15 日到期。第三季度的付款於 2020 年 9 月 15 日到期,第四季度的付款於 2021 年 1 月 15 日到期。納稅人可造訪 IRS.gov 以檢視所有付款選項。 以下為納稅人應檢查其預扣稅的其他付款類型 州或哥倫比亞特區從聯邦失業信托基金支付的福利 鐵路員工失業救濟金福利 為取代失業救濟金而支付的殘障人士補助 1974 年《貿易法》項下的貿易再調整津貼 1974 年《災難寬減和應急援助法》項下的失業援助 1978 年計畫之《航空解除管制法》項下的失業援助 年底前復工的收款人可使用 國稅局 (IRS) 預扣稅金估算表,確保從薪資中扣除正確金額的稅金。該線上工具僅於 IRS.gov 上提供,可協助勞工或養老金收款人避免或減少年底稅單,或估算退稅。 申報失業救濟金 2021 年 1 月,失業福利收款人應從發放福利的機構收到表格 1099-G,某些政府的補助金(英文)。此表格將顯示 2020 年收到的失業救濟金的金額及任何預扣的聯邦所得稅。納稅人應在其 2020 年的聯邦稅報稅表上申報此資訊及其他收入。 更多資訊: 表格 1040-ES【個人所得預估稅表】 第 505 號刊物【預扣稅和預估稅】(英文) 第 525 號出版物【應納稅與不應納稅的收入】(英文) 訂閱國稅局 (IRS) 稅務提示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