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萬納稅人收到退稅利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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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 稅務提示 2020-111,2020 年 8 月 31 日

8 月中旬,我們已向近 1,400 萬個人納稅人發放利息付款。獲得這些付款的人,已在 7 月 15 日截止期限前提交 2019 年聯邦所得稅報稅表,且應獲得退稅。

這些利息付款平均約為 18 美元。國稅局 (IRS) 將分開發放大部分款項和退稅。

透過直接存款收取退稅的大部分納稅人,已將利息付款存入同一個帳戶。其餘的人收到了支票。支票上的備註寫著「利息金額」。這將支票標識為退稅利息付款。

這些利息付款是應納稅的。收到付款的納稅人,必須於下一年在 2020 年聯邦所得稅的報稅表上申報該付款。國稅局 (IRS) 將於 2021 年 1 月向任何獲得至少 10 美元付款的人寄送表格 1099-INT(英文)

該利息付款源於國稅局 (IRS) 將本年度的申報截止期限推遲至 7 月 15 日。新的截止期限與新冠肺炎 (COVID-19) 有關,且被視為與災難有關的推遲。因此,法律規定國稅局 (IRS) 支付從最初的 4 月申報截止期限起計算的利息。納稅人必須於 2020 年 7 月 15 日 (獲取利息付款的截止期限) 前申報其 2019 年聯邦所得稅。

該退款利息僅適用於個人納稅人。企業不符合資格。

如需有關如何計算利息付款的詳情,請造訪 IRS.gov

訂閱國稅局 (IRS) 稅務提示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