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2022-185,2022 年 10 月 19 日
華盛頓 — 國稅局提醒處於特定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災難宣佈所涉及地區的納稅人可能會有更多的時間申報納稅申報單,以便有資格根據 2022-36 號通知(英文)在其 2019 年和 2020 年納稅申報單上獲得罰款減免。
在 2022-36 號通知下,如果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或以前申報了相關納稅申報單,則可以免除或豁免對逾期申報特定納稅申報單以及未在表格 1065 或表格 1120-S 上申報特定必要資訊的處罰。但居住在近期被宣佈為 FEMA 災區或在該區開展業務的個人和家庭的納稅申報單截止日期已被推遲,如下所述。
- 截止日期為 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區域包含:
- 截止日期為 2023 年 2 月 15 日的區域包含:
- 佛羅里達州,
- 波多黎各(英文),
- 北卡羅來納州(英文),
- 南卡羅來納州(英文),
- FEMA 重大災害聲明第 4672 條下辨識的阿拉斯加州(英文)區域以及
- 密西西比州(英文)Hinds 縣。
2022-36 號通知下的減免適用於未申報罰款,這項罰款一般按每月 5% 的稅率評估,如果逾期申報聯邦所得稅申報單,則最高可達未繳稅款的 25%。此減免適用於表格 1040 和 1120 系列,以及在 IRS.gov 上發佈的 2022-36 號通知(英文) 中列出的其他表格。
與未申報罰款不同的是,未繳納罰款和利息仍將適用於任何未繳稅款。未繳納罰款通常為每月 0.5%(百分之零點五),最高可達 25%。利息(英文)目前為 6%,每日複利。
2019 和 2020 納稅申報單的處罰減免在部分情況下不予提供,例如,申報欺詐性納稅申報單,處罰是折中要約或成交協議中的一部分,或者處罰是由法院判定的。這項減免僅限於通知中明確規定有資格獲得減免的處罰。對於未繳納罰款等不符合資格的處罰,納稅人可以使用現有的處罰減免流程,例如根據合理原因標準或首次減免計畫申請減免。請瀏覽 IRS.gov/penaltyrelief 以瞭解詳細資訊。
有多種不同的減免能在 2021 年的納稅申報單上適用。 請瀏覽 IRS.gov 的災難減免頁面,瞭解有關 2021 納稅年度的更多資訊。
更多資訊:
- IR-2022-175,IRS:請勿錯過 10 2月 17 日這一重要的稅務申報延期截止日期 (英文)
- IR-2022-163, 提醒:在 9 月 30 日前申報 2019 年和 2020 年的納稅申報單以獲得新冠肺炎罰款減免(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