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5 月 13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67 版 一般而言,從任何來源(包括小費)獲得的收入都需要被課稅的。下列是一些幫助納稅人申報小費收入的資訊。 納稅人收到的所有小費均屬於收入,並應課徵聯邦所得稅。納稅人必須將他們收到的所有小費納入總收入。這些功能包含: 直接來自客戶的小費。 使用信用卡增加的小費。 與其它員工分享小費的方案的小費。 門票、通行證或其它有價物等非現金小費也算收入並需要被課稅。 下列三個方法可以幫助納稅人正確地申報他們的小費收入。 保留一份每日小費紀錄。 向他們的僱主申報小費。 在他們的所得稅表上申報所有小費。 使用互動式稅務助理 此工具能夠為稅法問題提供解答。納稅人可以使用 IRS.gov 上的互動式稅務助理(英文)查詢他們的小費收入是否需要被課稅。 如果員工在任何月份中收到 $20 美元或以上的小費,則必須在下個月的第 10 天前向雇主申報該月的小費。雇主必須從申報的小費中預扣聯邦所得稅、社會安全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稅。 其他資訊: 我的小費收入是否需要課稅?(英文) 《表格 4137 —— 未申報的小費收入的社會安全保險和醫療保險稅》(英文) 小費紀錄以及申報 531 號發行物 —— 申報小費收入(英文) 訂閱國稅局稅務技巧(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