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申請過去納稅申報表的副本

2021 年 3 月 11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33 版

未留存去年納稅申報表的副本且如今需要的納稅人擁有一些選擇來獲取這項資訊。個人通常應在申報後至少三年內留存其納稅申報表和任何文件的副本。

如果納稅人沒有此資訊,以下是可以獲取的辦法:

向軟體廠商或報稅員索取

個人應先向他們的軟體廠商或報稅員查詢其納稅申報表的副本。

索取稅務記錄

如果納稅人無法取得去年的納稅申報表的副本,他們可以向國稅局索取一份稅務紀錄。在國稅局處理完當年度的納稅申報表後,它們會免費提供。為保護納稅人的身份,這份文件會部份地隱匿可辨識個人的資訊,例如姓名、地址,以及社會安全號碼。包括申報人的調整後總收入在內的所有財務條目都是完全可見的。人們可以索取過去三年的稅務紀錄,並需要給予時間等待寄送。

下列是索取紀錄的三種辦法:

從國稅局申請一份納稅申報表的副本

可付費從國稅局申請過去年度的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可透過完成《表格 4506》(英文)並寄送到申請表上的國稅局地址申請納稅申報表的副本。每份副本的費用為 $43 美元,可供索取的年度從當年度至最多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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