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 ITIN 申請標準

IRS 更新了影響個人納稅識別號碼 (ITIN) 申請流程的程序。納稅人及其代表在申請 ITIN 之前,應查看這些變更,這些變更在常見問題中有詳細說明。

經修訂的 ITIN 申請標準為何?

IRS 宣布對 ITIN 流程進行變更,要求修訂 ITIN 的申請標準。每位 ITIN 申請人目前將:

任何滿足申報納稅申報單要求的例外情況的申請人都必須提供證明例外情況的文件(請參閱 W-7 表格的說明)。

為何 IRS 修訂了 ITIN 申請流程?

IRS 修訂了 ITIN 申請流程,以助於確保 ITIN 用於其預期的稅務管理目的。

哪些文件可以作為身分證明和國外身分證明?

IRS 簡化了該機構接受作為身分證明和國外身分證明的文件數量,以取得 ITIN。有 13 種可接受的文件。每份文件都必須是最新的並包含到期日期。如果通常沒有到期日期,IRS 將接受在申請後 12 個月內核發的文件。文件也必須顯示您的姓名和照片,並證明您的國外身分聲明。如果您在遞交 ITIN 申請後 60 天內出於任何目的需要您的原始文件,您可能希望親自到 IRS 納稅人援助中心或 CAA 進行申請。您也可以選擇從發行機構遞交經核證的副本。以下列出僅可接受的文件:

  • 護照(獨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必須顯示照片、姓名、目前地址、出生日期和有效日期)
  • 美國駕駛執照
  • 公民出生證明(18歲以下的被撫養人需要)
  • 國外駕駛執照
  • 美國各州的身分證
  • 國外選民登記卡
  • 美國軍人身分證
  • 國外軍人身分證
  • 簽證
  • 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
  • 醫療記錄(僅限  6 歲以下被撫養人)
  • 就學記錄(僅限  14 歲以下被撫養人;如為學生,則為 18 歲以下)

* 護照是唯一能同時證明身分和外國身分的文件。對於被撫養人,護照必須含入境日期才能作為獨立文件,除非眷屬來自加拿大或墨西哥,或為駐紮於海外的美國軍事人員之被撫養人。如無法提交護照,則必須提交兩個或多個文件的組合以滿足文件要求。

護照上未含入境日期的被撫養人可提供哪些文件作為證明?

將要求申請人提交下列文件(連同護照):

  • 如果是 6 歲以下: 列出申請人姓名和美國地址的美國醫療記錄、美國就學記錄或美國州身分證,或美國簽證。
  • 如果至少 6 歲但未滿 18 歲: 列出申請人姓名和美國地址的美國就學記錄、美國州身分證或駕照,或美國簽證。
  • 如果 18 歲或以上: 美國就學記錄、美國不動產的租金聲明、美國不動產的水電費帳單或美國銀行對帳單、美國州身分證或列出申請人姓名和美國地址的駕照,或者美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