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接受 W-7 表格,可透過郵寄方式申請個人納稅識別號碼,並附上來自核發機構的原始文件或文件認證副本,以確定 ITIN 申請人的身分和國外身分。申請人也可以透過在美國期間於 IRS 納稅人援助中心預約,或透過美國或國外的認證驗收代理人遞交 W-7 表格。 W-7 表格說明中列出了 13 種可用於證明國外地位與身分的文件。國外護照是唯一可以獨立存在的文件(可同時用確立國外身分與個人身分)。如遞交護照,則無需遞交任何其他文件。如未遞交護照,則必須與 ITIN 申請一起遞交至少兩份其他文件組合,其中至少一份應包含照片。如果副本已由核發文件的政府機構(國外或國內)適當認證,IRS 將接受原件的副本。如果您在遞交 ITIN 申請後 60 天內出於任何目的需要您的原始文件,您可能希望親自到 IRS 納稅人援助中心或 CAA 進行申請。您也可以選擇從發行機構遞交經核證的副本。備註:目前已不再接受未含入境日期的護照。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 W-7 表格說明(英文) PDF。 2015 年 12 月 18 日頒布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加稅法案》第 203 條中包含影響個人納稅識別號碼 (ITIN) 申請流程的條款。納稅人及其代表在申請 ITIN 之前,應查看這些變更,這些變更在ITIN 文件常見問題(FAQ)中有詳細說明。 參考文獻/相關主題 國外學生和學者(英文) 納稅識別號碼 (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