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 獨立組織 上訴獨立於國稅局審計檢查和徵收職能, 該部門負責稅務評估和發起徵收行動。我們的使命是解決稅務爭議: 無訴訟 在對政府和您雙方都公平公正的基礎上, 以及 以提高自願遵守的方式, 並增強你對該組織的誠信和效率的信心。 獨立性和公正性是我們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因為我們的獨立性保障了我們做出客觀公正的決定的能力。 我們維護我們稅務系統的公平性。 您在去法院前無需要求上訴, 但上訴程式不那麼正式, 成本較低, 也不受制於複雜的證據或程序規則約束。 此外, 您不會因為上訴而放棄了上法庭的權利。 我們還通過我們的調解計劃提供服務。這些計畫旨在審計或征收流程的最早階段幫助您解決您的爭議。 單方面對你意味著什麼 在司法程式中,"單方面 "一詞是指僅代表一方或從一方收到的片面或偏見觀點。 在國稅局內部, 單方面溝通是指上訴員工與國稅局其他職能部門的雇員之間的溝通, 而您或您的代表沒有機會參與溝通。 為了加強我們的獨立性, 某些單方面溝通是被禁止的。 有關禁止單方面溝通的其他指導, 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2012-18(英文)。 關於上訴的其他資訊 如果您與國稅局有爭議, 並考慮對他們的決定提出上訴, 請轉到考慮上訴, 以瞭解上訴是否適合您。 如果您決定申請上訴, 請前往要求上訴, 瞭解更多關於上訴程序的資訊。 有關我們政策的資訊, 請參閱概况介绍 -美國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PDF 和相關常見問題PDF。 有關上訴部門結構的資訊, 請參閱上訴職能及聯繫方式(英文)PDF。